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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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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严格执行《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试行)》(豫人社职称〔2014〕13号),请认真学习领会。具体补充说明事项如下:
一、讲课答辩时间
教师、教研员: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教育管理人员:说课不超过5分钟,答辩不超过10分钟。
二、讲课答辩程序
参评人员讲课内容,按照规定随机抽取。参评人员进入考场后,将所抽取的讲课题目交给评委。评委拿到参评人员的讲课题目后,向参评人员说“请开始讲课”,计时员开始计时。如果参评人员讲课达到10分钟,计时员会提醒“讲课时间结束”,参评人员停止讲课,开始答辩。
三、评分办法
讲课答辩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教师、教研员讲课70分、答辩30分;教育管理人员说课30分、答辩70分。讲课答辩总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讲课题目的确定
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安排考生备课。讲课内容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即从正常教学应讲的教材中随机抽取一课。
五、个人准备的资料
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带循环教学教材一套;其他教学机构分高中、初中和小学,按学段、专业带应讲教材;教育管理自选专业一门,带循环教学教材一套。备课时只允许携带课本和笔,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教材、参考书等资料,考务办统一提供专用备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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