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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天津市滨海新区赴高等院校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858 次 日期:2014-11-27 14: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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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满足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结合滨海新区教育实际,滨海新区拟赴部分高等院校设立考点,为滨海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59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⒈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⑶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或技能;

⑷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及学位(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也可以报考),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15年7月份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⑸出生日期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

⑹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⑺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现役军人;

⑷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⑸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⑹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网(http://www.bh.gov.cn/html/jyj/portal/index/index.htm)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网站发布。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1.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改报时间

(1)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点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8日8:00至12月12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8日8:00至12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12月8日8:00至12月14日16:00

改报时间:2014年12月15日8:00至12:00

(2)河北师范大学考点、天津师范大学考点具体报名时间以及笔试、面试时间等相关事宜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办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各占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 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点笔试时间安排

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12月18日8:00开始。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1日9:00-11:00

笔试成绩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楼前公布,同时在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还需带英语等级证书)。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面试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五)面试

1.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察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同时在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进行发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考察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阶段。

2. 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其拟聘学校。总成绩并列者,由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区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待统一考察、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院校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由院校出具相关材料,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

(八)体检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区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受聘人员参加工作后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由滨海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65305879 022-6530583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65306732

2014年11月11日

附件:201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赴天津师范大学招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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