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考工作的通知
来源:崇川区教体局网 阅读:954 次 日期:2014-11-29 14: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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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4〕11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考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3月14日上午。

教育学:9:00—11:00;教育心理学:9:00—11:00。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6-7日。

2. 报名对象:

根据苏教办人〔2014〕11号文件要求,本次考试参加对象仅限持有我省2013年或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3. 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交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

(2)考生仅限补报一门课程,不得同时报考两门。

4、报名地点

崇川区自考办(南通市段家坝路91号)

三、其他事项

1. 2015年4月5日前省考试院以168声讯电话(16883855)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考试成绩,此次补考成绩有效期至2016年12月。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市级考试机构申请核查考试分数。

3.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苏财综〔2007〕41号)文件精神,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考每人每科收费32元。

崇川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

附件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用书目录

1.《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2.《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3.《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

4.《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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