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2010年 通知
来源:德宏州人事局 阅读:29306 次 日期:2010-09-07 10: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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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部、管委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姐告工(管)委政治办,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10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对象

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职工以外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1日后出生)的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和法规,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本科及以上”岗位面向州内外公开招聘;其他岗位仅限德宏户籍(2010年9月1日前迁入)或德宏生源报考。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在我州服务的西部志愿者 、“三支一扶”人员和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可按德宏生源对待;

7、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考试指定教材为张昌山主编、云南大学出版社发行的《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教程》2010版;

2、《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专业知识》测试无指定用书;

3、考试由德宏州人事局统一组织,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的,由德宏州人事局与用人单位协商,拟定测试方案后,在《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4、《专业知识》测试内容及部分《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安排请考生在报名结束的15日后到德宏人事网(http://www.dhrs.yn.gov.cn)及各县市人事局公告栏查询;

5、个别岗位若报名人员少,又不便于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以公共基础知识考分为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7日至9月9日;

2、报名地点:报考州直岗位的考生在德宏州人事局报名;报考各县(市)岗位的考生在岗位所在县(市)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六、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1、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能多报或重报;

2、报考条件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下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能开考;对于达不到报考比例需要调整岗位的,由人事部门与用人单位和考生协商调整;

3、报名时必须持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部分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和本人近期免冠照两张(1寸),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先由用人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同意,再由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给予报名登记;

4、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2010年9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情况及数据库报德宏州人事局考试中心(邮箱地址:dhrskwk@163.com)。报名所用的数据库,德宏州人事局考试中心于2010年9月2日前下发;  

5、报名时收取费用每人100元,用于命题、制卷、阅卷、制作准考证、租用考场、监考、试卷接送等考务费用开支;

6、2010年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岗位的相关事项请查阅德宏人事网(http://www.dhrs.yn.gov.cn)、德宏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dh.gov.cn)及德宏州人事局公告栏、各县市人事局公告栏、各乡镇政府公告栏。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 11:00时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下午14:00时——16:00时进行《专业知识》测试;

2、笔试地点:考场统一设在芒市,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所列为准。考生务必于2010年10月7日至10月9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八、聘用程序

1、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2、体检和考核

德宏州人事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依次按报考本岗位的高分递补聘用,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跨年不再递补聘用。

3、公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事局、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示,并在德宏人事网(http://www.dhrs.yn.gov.cn)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dh.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4、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德宏州机关招聘工勤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经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德宏州人事局审批;州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报德宏州人事局审批。《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德宏州机关招聘工勤人员审批表》在本人档案、人事部门各存1份;

5、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自愿到本次考试后空缺出来的乡镇卫生院岗位工作(除县、市政府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外),可以通过考核,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免试聘用,但服务期必须在5年以上,服务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脱离该岗位。

九、其他

1、我州当地5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

2、在我州服务符合条件的西部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按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按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先进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

3、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加照顾分4分,计入总分。

4、德宏州农村独生子女(由县市及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证明)加照顾分3分,计入总分;

5、《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但报考人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地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 

6、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7、不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少数民族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其他少数民族;属于同一民族的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若学历仍相同,全日制学历毕业生优先;若同是全日制学历的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8、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若专业测试成绩仍然相同,适用上述第7条规定;

9、若按上述规定后仍无法确定的,由组织人事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测试办法。  

十、纪律要求

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岗位必须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德宏州组织的事业单位考试。对失职、渎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咨询电话:0692-2122111

附: 1、《2010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岗位计划申报表》

2、《报名登记表》

3、《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4、《德宏州机关招聘工勤人员审批表》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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