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颗粒
来源: 阅读:2116 次 日期:2014-12-03 16:58:49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蒲公英颗粒”,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蒲公英颗粒药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名称 蒲公英颗粒
英文名称  
产品分类 药品/中成药/耳鼻喉科用药
用途分类 耳鼻喉用药
主要成份  
剂  型 颗粒剂
用  途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疖肿。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产品说明 【规格】每袋装15克
【禁忌】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
7.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更多信息请查看耳鼻喉用药

更多信息请查看耳鼻喉用药
上一篇:清咽舒茶
下一篇:清咽丸
手机网站地址:蒲公英颗粒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