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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医务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人事厅、省编办《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原川人发[2006]9号)以及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实施意见》(绵委办发〔2014〕44号)文件精神,我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医务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青义镇中心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宝灯街93号 | 医疗卫生 |
吴家镇中心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源龙街116号 | 医疗卫生 |
丰谷镇中心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南街66号 | 医疗卫生 |
龙门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场镇新街56号 | 医疗卫生 |
石塘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90号 | 医疗卫生 |
金峰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金峰镇新街63号 | 医疗卫生 |
杨家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场镇 | 医疗卫生 |
玉皇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场镇 | 医疗卫生 |
新皂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场镇 | 医疗卫生 |
石洞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石洞乡场镇南街12号 | 医疗卫生 |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涪城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医务人员岗位需求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最低5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详见《绵阳市涪城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医务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上午12点。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市涪城区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医务人员报考信息表》。
2.身份证。
3.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名称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考核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在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七、综合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局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涪城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区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区人社局:何丽嘉电话:2263419
区卫生局:赵莉电话:2213704
2014年12月3日
附件:
1.《绵阳市涪城区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医务人员岗位需求表》
2.《绵阳市涪城区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医务人员报考信息表》
温馨提示:
《绵阳市涪城区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医务人员报考信息表.doc》来源于绵阳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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