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2014年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会讲课答辩须知
来源:平顶山市人力资源网 阅读:2452 次 日期:2014-12-03 17:23:44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河南省平顶山市2014年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会讲课答辩须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平顶山评审会讲课答辩须知

一、参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讲课、答辩。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讲课答辩资格。

二、参评人员先讲课后答辩。参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讲课答辩通知单,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讲课、答辩。参评人员进入面试室后,要将抽课登记条和自己所带的教材交给主评委。

三、参评人员在讲课答辩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进入考点后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讲课、答辩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一经发现视为作弊。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性教材。

四、讲课答辩的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教师、教研员讲课时间为10分钟左右、答辩时间为5分钟左右;教育管理专业讲课时间为5分钟左右,答辩时间为10分钟左右。

五、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评分,面试总分100分,其中:教师、教研员讲课70分,答辩30分(教育管理专业讲课30分,答辩70分)。所在面试考场各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人员的原始成绩。因相同专业分设多个面试考场的,采用“二次平均法”对面试人员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最终成绩。讲课答辩成绩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参评人员违犯应试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讲课答辩资格或宣布讲课答辩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评委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有失师德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新媒体/短视频平台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099533/13759567129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1093837350(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