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4年招录机关后勤人员简章
来源: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阅读:1329 次 日期:2014-12-04 0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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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不断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公开考试招录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机关后勤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录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大学专科学历的报考者户口应为南宁市(含六县)常住户口;每人仅能报考1个岗位;

(六)27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没有违反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

(八)有从事保密、档案相关资格证者优先;

(九)所有招录涉及时间截止2014年12月3日。

二、招录的岗位及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后勤控制数2名。

三、岗位报考要求

(一)机关后勤岗位一: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技术,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办理流程,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机关后勤岗位二: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办理流程,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7日-12月3日。

招录单位只设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大楼1楼107室。报名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职称证、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履历及相关证明,彩色照片(近期1寸半身、正面、免冠)2张,填写相应的报考岗位表一式二份。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2014年11月27日—12月4日。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核减招录岗位数或取消招录岗位。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录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者。

(四)准考证发放方法及时间

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准考证发放给符合报考的考生。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12月8日—9日

五、考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评卷等相关工作由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招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日后,报考人员可向招录单位咨询,也可登陆南宁人大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领导

成立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招录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从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中选派(另附面试工作方案)。下设考务督导组、监督组、保卫组、题本保密组、后勤保障组、技术保障组,邀请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2、面试工作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3、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拟定于12月14日上午9:00。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休息室。

4、面试人选的确定和分组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招录计划表,按招考简章规定,并根据招录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天内完成。

六、考核

招录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录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录岗位数1:1.2或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录单位成立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招录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和录用

招录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招录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录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录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制办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4年11月26日

附件:报名表和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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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和审核表.doc》来源于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最近更新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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