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学院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1014 次 日期:2014-12-05 13: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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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精神要求,立足当前招生工作的总体形势以及我校2014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继续完善“二级学院分片包干、中层干部全员参与、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强化责任、加强宣传、深化生源基地建设”的招生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责任区域承包制,确保招生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稳定招生规模。

二、组织领导

由学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同时,各二级学院成立以二级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联系二级学院校领导协调、指导二级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三、江苏宣传模式

采用“二级学院面向招生地区、招生小组全面负责、中层干部担任招生小组组长”的分片包干模式。即在2014年各二级学院包干区域不变的情况下,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南通、泰州、扬州、南京、镇江每个县(市区)一个组;苏州、无锡、常州每市一个组,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分配如下:

院系 地区 县(市区)
化工学院 徐州 铜山区
贾汪区
南通 南通市区
海安县
启东市
如皋市
通州区
海门市
盐城 盐城市区
响水县
滨海县
阜宁县
射阳县
建湖县
东台市
大丰市
南京 南京市区
江宁区
六和区
溧水县
高淳县
机电学院 徐州 丰县
沛县
淮安 淮安市区
涟水县
洪泽县
盱眙县
金湖县
泰州 泰州市区
兴化市
靖江市
泰兴市
姜堰市
常州
信管学院 徐州 新沂市
睢宁县
宿迁 宿迁市区
沭阳县
泗阳县
泗洪县
连云港 连云港市区
赣榆县
东海县
灌云县
灌南县
苏州
材料学院 徐州 邳州市
徐州市区
扬州 扬州市区
宝应县
仪征市
高邮市
江都区
镇江 镇江市区
丹阳市
扬中市
句容市
无锡

四、省外招生宣传模式

鉴于省外招生计划完成率较低,为提高省外录取率和报到率,集中全校力量和资源,由招生与国际交流处统一协调管理,成立省外招生宣传小组,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江苏招生宣传

1、宣传目标

宣传目标分解至各招生小组。统一确定为:按照全校录取4000人,报到3600的目标,结合每个招生工作小组所负责的区域内过去三年录取人数的平均值,结合生源下降数量,再乘以一定比例。同时明确A志愿填报数量、特别困难专业的填报指标,一并下达各招生工作小组。招生与国际交流处负责统计以及提供数据,另行公布。

2、江苏宣传人员

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自行组织申报与确定各招生工作小组。最终以具体到招生工作小组每个成员所负责的生源基地的形式,汇总至招生与国际交流处、审计处。招生与国际交流处会同有关学院对每个申报人员的招生方案进行审核,共同确定各招生小组人员,并可对上报人员做适当调整。各招生工作小组成立后,如该小组没有中层干部的,将向全校公示,凡没有报名参加招生工作小组的中层干部,必须选择一个招生工作小组,并负责该招生工作小组的工作,但不得分享原招生小组人员已有的生源基地,但可以开辟新的生源基地。

各二级学院和招生与国际交流处在确定宣传人员人选时,原则上优先考虑原生源基地建设人员(尤其是其中的优秀人员),以保证队伍的稳定性。各招生工作小组实行二级学院、招生与国际交流处共同领导制,二级学院、招生与国际交流处共同协调和指导招生小组的招生宣传工作,对于一些特殊招生项目,招生与国际交流处可以直接协调和调动招生工作小组开展招生工作,二级学院应给予大力支持。

3、招生工作小组申报规定

招生工作小组原则上申报苏北苏中一个县(市区),苏州、无锡、常州的一个市。不得跨区域申报。

六、外省招生宣传

1、宣传目标

宣传目标分解到人,统一确定为:按照省外招生计划,再乘以一定比例。招生与国际交流处负责统计以及提供数据,另行公布。

2、省外宣传人员

由招生与国际交流处在全校范围内组织申报与确定。每个申报人按照招生与国际交流处的要求,制定完整的招生宣传方案,由招生与国际交流处会同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核,成立分省招生宣传工作小组,最终以具体到某某省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的形式,汇总至招生与国际交流处、审计处。

3、生源基地申报规定

以省为单位申报。再由招生小组合理规划生源基地(学校)。

七、生源基地建设费用

各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在录取前将招生宣传记录、各生源基地报考我校志愿情况汇总到组长处,由组长统一将统计报表报给招生与国际交流处,作为招生兑现的依据。

按照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区域内的报到人数兑现生源基地建设费用,执行学校2015年《生源基地建设费用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生源基地建设费用兑现到招生工作小组,再由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兑现到生源基地建设人(不得截留和减少,招生与国际交流处、审计处跟踪兑现结果)。外省生源基地建设费用兑现到招生小组,再由招生小组兑现到生源基地建设人(不得截留和减少,招生与国际交流处、审计处跟踪兑现结果)。省外费用兑现时,如有老师申报某个(些)学生是通过自己介绍报考我校,经核实未出现在分省招生小组上报名单的,给予兑现费用。

八、奖励费用

全校报到总数超出3600名的,学校可按照一定比例增加招生经费用于对二级学院、招生与国际交流处的奖励,具体比例另行规定。同时,对招生考核前两名的二级学院给予专门奖励。该费用不列支学校招生经费预算切块范畴。

九、考核评比

年度招生结束后,学校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招生工作先进单位一个和先进个人若干名,并给予表彰。

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先进集体评比的重要依据,二级学院考核招生完成率,对招生完成率最后一名,且未完成招生任务的学院,不得参与年度先进集体评比;各中层干部的考核,按照所参加的招生工作小组的完成率X80%+A志愿完成率X10%+困难专业完成率X10%计算得分,考核得分纳入中层干部年终考核,具体按照修订后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文件规定执行。考核得分后30%者,年终不得参加当年的15%年度优秀评选。省外招生小组负责人的考核参照省内中层干部考核执行,未完成招生任务的,年终不得参加当年的15%年度优秀评选。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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