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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省财政厅部分厅属事业单位赴上海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来源:华东理工大学就业信息网 阅读:844 次 日期:2014-12-08 11: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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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是根据福建省财政事业改革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以及为财政厅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部分厅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紧缺人才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2015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4.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在上海相关高校就业网站和福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fjcz.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14年12月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填写《福建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发送到电子邮箱fjczrs@126.com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考试前,用人单位将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五、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面试满分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面试地点设置在上海财经大学,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上海财经大学春华秋韵就业网,网址:http://career.shufe.edu.cn/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与之签订就业协议。

七、体检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邮 编:350003

联系电 话:0591-87097805。

十一、监督

驻福建省财政厅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7817。

福建省财政厅人事处

2014年12月2日

附件1:岗位表

附件2:福建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

《福建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来源于华东理工大学就业信息网,最近更新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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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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