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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局下属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紧缺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劳动监察局编外工作人员2名(男女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2014年9月底以前毕业的法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年龄30—35周岁(1979年11月30日至84年12月1日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②其他依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政审、公示等几个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管理科。
3.报名要求: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照片3张,缴纳考试费50元。
(二)考试
考试方式视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等另行公告。
(三)体检和考核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出现末位并列时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核合格拟聘人员名单上网进行不少于5各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
1.用人单位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
2.试用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岗位绩效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对在聘用期间违法违纪的聘用人员,一律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月工资1800元,同时享受在编在岗职工按上级规定发放的奖金等待遇。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受聘人员负担)。
六、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第六纪工委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31371(第六纪工委)、0791-85712813(人社局)。
2、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聘用。
3、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5712813)。
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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