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县城部分学校教师紧缺,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根据《大关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规定,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将大关一中、翠华镇中学、笔山小学部分教师岗位公开向全县中小学选拔教师1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在县选拔领导组的领导下,由选拔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四)坚持回避的原则。考官与参选教师有夫妻关系、三代内直系血亲或姻亲关系的,考官应回避;参选教师与考官有利害冲突的,由参选教师提出回避要求,经当场查证属实后考官回避。
二、选拔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岗位:大关一中5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化学1人);翠华镇中学2人(其中英语1人,政治1人);笔山小学3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1人)。
(二)本次选拔面向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县直学校教师除外)。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素质。
(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五)当前未受到任何行政纪律处分或未在行政纪律处分期限内。
(六)教龄在5年及以上(其中外地调入本县的教师,必须在本县任教满1学年及以上)。
(七)参加选拔的教师所持的毕业证件应属于国民教育系列。
(八)各岗位具体条件:
1、大关一中教师岗位:面向全县各乡镇中学在职在编教师选拔(含借用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现所任教专业(按学年计算教龄在3年及以上)与选拔岗位专业一致均可报名(任教专业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2、翠华镇中学教师岗位:面向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选拔(县直各中、小学教师除外),其中:
(1)现在各乡镇中学任教的教师(含人事关系在中学,但现借用在小学工作的教师)报考翠华镇中学教师岗位,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现所任教专业(按学年计算教龄在3年及以上)与选拔岗位专业一致均可报名(任教专业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2)现人事关系在各乡镇小学且现在小学任教的教师,第一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现在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或本科所学专业与选拔岗位专业一致均可报名。
3、笔山小学教师岗位:面向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在职在编教师选拔(含借用教师、学前班及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现所任教专业(按学年计算教龄在3年及以上)与选拔岗位专业一致均可报名(任教专业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及收费
(一)报名时间:2010年9月4日至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大关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5621204)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现所在中心校或中学出具的任教学科及任教年限证明。
2、本人身份证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验证原件后收复印件1份。所持毕业证专业与选拔专业不符的,须交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证明),近期免冠照片1张。
(四)参选教师报名资格由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第三纪工委联合审查。
四、选拔程序
此次教师选拔,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各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
大关一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分学科按高考统一要求的内容进行命题考试。
翠华镇中学、笔山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分学科按中考统一要求的内容进行命题考试。
2、笔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在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笔试结束后,在教育局机关公告栏公布考生成绩。
3、此次选拔的各岗位,选拔的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该岗位递减或取消。
4、笔试时间于2010年9月8日在大关县笔山小学举行。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由笔试成绩加上加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所有岗位如有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按该岗位成绩得分(笔试成绩+加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
2、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出现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按岗位分专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说课的内容。大关一中教师岗位的说课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内容;翠华镇中学教师岗位的说课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内容;笔山小学教师岗位的说课内容为现行小学教材内容。
4、参加面试的教师说课时间为15分钟。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当场公布该考生面试成绩;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再统一公布该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
5、面试工作由选拔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监督,面试评委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名专家教师组成。专家库由县选拔领导组审核确定。
6、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加分政策
1、任中学、中心校校长先给基础分2分,然后按每任职一年(按学年计算)加0.2分计算;任中学、中心校副校长先给基础分1分,然后按每任职一年加0.2分计算(中学、中心校校长、副校长的认定,以教育局的任命文件为准;原担任有职务,现未再担任职务的,年限计算到未担任职务时的时间;原担任的职务与现担任的职务有变化的,分段计算;所担任职务中途有间断的,可将担任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任村级完小校长满3年(按学年计算)且至今仍在村级完小校长岗位上任职的,先给基础分3分,然后按每任职增加一年(按学年计算)加0.2分计算。该项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2、在2007、2008、2009年的年度考核中,每考核1次为优秀者,加1分计算。
3、在2007、2008、2009、2010年期间,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课堂教学竞赛,获县级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2分、1分;获省、市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3分、2分(以获奖证书界定的时间为准,如获奖证书无时间界定,以获奖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4、在村级完小工作满3年(按学年计算)且至今仍在此类学校工作的教师加2分(由中心校出具相关证明);在村级完小以下学校工作满3年(按学年计算)且至今仍在此类学校工作的教师加3分。任教年限每增加一年加0.2分计算。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5、以上各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总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五、公示、考核及选用
1、笔试、面试结束后,在大关教育网和教育局机关公告栏公布参选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如各岗位进入选拔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者,加考面试。
2、根据各岗位选拔人数,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选用,等额公示拟选拔教师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结束后,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保障
为保证本次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整个选拔程序严密、规范、有序,县政府成立本次选拔教师领导组,加强领导,保证选拔工作的公正、严明。
七、纪律要求
1、教师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在纪检、监察、公证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平竞争、择优选用。
2、各中、小学开具的证明及参选教师出示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者从严追究责任。
3、凡已被选拔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上课,将取消其资格。
八、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九、此方案由选拔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关县人劳局 大关县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