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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盐化城灭火救援任务的需要,确保我县社会高度和谐稳定,经新干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盐化城应急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20名。为切实加强组建和招聘工作的领导,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新干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盐化城应急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春平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罗 斌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刘树儒 县财政局局长
傅福孙 人社局局长
熊小春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周晓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和根 县人才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管理方式
盐化城应急救援大队招聘的合同制消防员由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招聘、训练、管理和使用,协调落实合同制消防员有关政策,经费由县财政保障。所招聘的合同制消防员,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社会救援、内勤文秘和消防安全宣传等工作,实行军事化管理。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盐化城应急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
2、招聘人数:共20人(男性)
四、报考条件
1、岗位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84年11月1日至1996年11月1日之间出生)。
3、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适合从事相应工作。
4、退伍军人、有从事消防工作经验人员、部队或地方驾驶证B2照以上人员(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驾驶证在2013年12月1日前取得,并有一年以上驾驶经验)、有体育特长人员,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4)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它原因不适宜在消防专职队员工作岗位的。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盐化城应急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选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1、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在《新干县报》、新干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http://pub.jian.gov.cn/jxxg/rsxx/klzp/)、新干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发布由县人才中心组织。
2、报名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新干县人才中心(滨阳路17-1号),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 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50—5:00,如应聘人员不足,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明、驾照、退伍证(其中有消防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报名登记由县人才中心组织。报名费100元。
3、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组织。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4、体能测试
所有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 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成绩及格标准:100米及格成绩为15秒30,3000米及格成绩为16分,俯卧撑及格成绩为40个。体能测试及格人员,才有资格进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由县消防大队组织。
体能测试时间:2014年12月19日上午9时。
地点:新干中学体育场。
5、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处理等。笔试由县消防大队和县人才中心组织。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上午9时。
地点:县委党校
6、面试(占总成绩60%)
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面试评委为工作领导小组。
面试时间:2014年12月21日上午9时。
地点:县消防大队。
7、体检
按笔试、面试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最后一名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由县消防大队和人民医院组织。
体检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上午8时,要求空腹。
地点:新干县人民医院。
8、选聘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政审合格者方可选聘。选聘由县消防大队组织。
9、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结束后,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经招聘领导小组考核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由县消防大队组织。
六、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选聘后包食宿,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5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标准每月2300元,年底发放高危岗位补助6000元,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其它事项
1、考试的时间、地点变更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通过网上公告或者电话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15207966048(消防大队王参谋)
新干县消防大队
新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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