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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六批残疾人工作联络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残疾人工作,在残疾人中威信高,人缘好;身体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作风正派,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具体岗位及条件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最高年龄 | 最低学历 | 户籍 | 其他条件 |
A | 新店镇社区残疾人联络员 | 3 | 男性:18-45周岁(即1996年11月30日-1969年11月30日)女性: 18-40周岁(即1996年11月30日-1974年11月30日) | 大专 | 新店 | 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程度较轻,行动自如,能胜任工作的肢体、视力残疾人和具有较好听觉言语功能、能正常进行有声语言交流的听力或言语残疾人。 |
B | 马巷镇社区残疾人联络员 | 2 | 大专 | 马巷 | ||
C | 大嶝街道社区残疾人联络员 | 1 | 高中 | 大嶝 | ||
D | 内厝镇农村残疾人联络员 | 2 | 高中 | 内厝 | ||
E | 大帽山农场农村残疾人联络员 | 1 | 大专 | 大帽山 | 与智力、精神、视力、肢体(一或二级)残疾人(须持有《残疾人证》)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 |
二、工资待遇
录聘在社区残疾人联络员的工资福利参照城市社区居委会一般社区工作者待遇;录聘在行政村专职联络员的工资执行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信息(2014年12月10日-12月21日)。招聘信息在区政府网站、镇(街、场)政务公开栏和村、居公布栏上发布。
2、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在常住户口所在镇(街、场),具体如下:
马巷镇残联(马巷镇政府大院内),联系人:朱小盈,电话:7162056,13860487163;
新店镇残联(新店镇政府大院内),联系人:洪永生,电话:7800273,15980802792。
大嶝街道残联:(大嶝街道政府大院内),联系人:张阿殊,电话:7099009,15960353285。
内厝镇残联(内厝镇政府大院内):联系人:曾清芳,7272359,15980802131。
大帽山农场(农场大院内),联系人:陈水苗,电话:13859935498。
翔安区残联咨询电话:7889370、7889523
报名要求:报名者可到辖区内镇(街、场)残联索取或在区政府网站上下载简章和《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残疾人证、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资格证书,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考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的条件方可报名,填写报名表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相关的承诺。
3、资格审查。本次招考笔试前不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只在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自然失去面试资格,不进入面试。每个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2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进入面试)。
4、考试。
(1)考试内容:厦门市残联网站xm.fjdpf.org.cn“政策法规”。
(2)考试形式和组织:由市残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评分、统一规定分数线。
(3)笔试(12月27日)。A、B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C 、D、E岗位均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总分100分,C、D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分占总成绩的50%;E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笔试成绩分占总成绩的60%。
(4)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前将通知考生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问答式面试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具体地点待定。
①C、D、E岗位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考生中按镇(街、场)拟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按1:1进入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C、D岗位面试分占综合成绩的50%,E岗位面试分占综合成绩的40%。
②A、B岗位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5、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则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1)体检。以不影响正常履行职责为体检标准(常规体检和肝功能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翔安区残联的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考核。招聘工作小组将视情况派出考核组到拟录聘人员所在社区,对其工作阅历、家庭状况、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3)如遇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再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名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残联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6、公示。对报经批准的拟录聘人员,在区、镇(街、场)政务公开栏和所在村、居委会公布栏进行公示5天。
7、录聘。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人员,由区残联与所聘联络员办理有关审批和录聘手续。
8、招聘的联络员原则上安排在本人所居住的社区(村)残协工作。如本社区(村)无录聘人选,可在本镇(街)范围内调配。
9、联络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当出现联络员缺额时,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考核录用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招考工作由区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共同组织。
3、被录聘者,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一年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聘用后,若本人户籍迁出翔安区的,将视为自动辞职,区残联将从迁出户籍的下月起解除聘用协议。
4、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如笔试和面试的安排、考试成绩等事项的通知,届时将会在翔安区政府网站(http://www.xiangan.gov.cn/)公示公告栏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注意。
厦门市翔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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