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报送材料种类
(一)中小学专任教师申报特级教师,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参评资格材料:
(1)学历证书复印件(有多种学历者一并提交)。
(2)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教师参加培训证明(2011年以来)。
(5)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单位提供)。
(6)《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8,个人填报,单位审核并提供,同时提供表格电子稿)。
(7)《湖南省特级教师考核推荐表》一式1份(附件9,单位提供,同时提供表格电子稿)。
2.教育教学材料:
(8)述职报告。结合自身教育实践阐述自己的教育思想、专业思想和职业思想,字数不超过5000字(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9)教案。任高级教师以来,所任教同一年级、同一学期、同一学科(课程)两届学生的全部原始教案,开设有校本课程的还要提供校本课程教案。
(10)课外作业本。申报特级教师当年,所任教班级、任教学科的学生课外作业本各1本。
(11)测试试卷。2014年下学期所任教班级已批已阅的单元测试卷1套。
(12)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学生导师等工作手册、工作计划与总结(任教以来任选一年)。
(13)教学计划与总结(2013-2014学年度)。
(14)教学反思、教学心得体会、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著作、作品、教研课题、课程资源(含个人博客、教育空间等)、校本课程材料等(任高级教师以来,每一类只提供一篇代表作)。
(15)听课、评课笔记(任高级教师以来任选一年)。
(16)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相关材料。
3.加分证明材料:
(17)师德师风方面市州级(含市州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或者市州级(含市州级)以上主流媒体个人先进事迹报道佐证材料。
(18)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19)援藏援疆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含支教)佐证材料。
(二)中小学校长申报特级教师,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参评资格材料:
(1)学历证书复印件(有多种学历者一并提交)。
(2)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本人参加培训证明(2011年以来)。
(5)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单位提供)。
(6)《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8,个人填报,单位审核并提供,同时提供表格电子稿)。
(7)《湖南省特级教师考核推荐表》一式1份(附件9,单位提供,同时提供表格电子稿)。
2.教育管理材料(任现职以来):
(8)述职报告。结合自身教育实践阐述自己的教育思想、专业思想和职业思想,字数不超过5000字(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9)学校改革发展总体规划或实施方案等。
(10)学校德育工作相关材料。
(11)学校课程设置方案。
(12)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材料。一个学年的听课、评课记录。
(13)学校现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4)学校教研教改工作相关材料。
(15)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相关材料。
(16)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与参考率佐证材料(中学校长提供)。
(17)校长个人的教育管理反思、心得体会、经验总结、论文、著作、作品、教研课题、课程资源(含个人博客、教育空间等)、校本课程材料(由校长本人执教的)等(每一类只提供一篇代表作)。
(18)学生活动开展情况相关材料(校长个人或任职期间学校集体所开展的活动)。
3.加分证明材料(任职期间,校长个人或学校集体所获奖励):
(19)师德师风方面市州级(含市州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或者市州级(含市州级)以上主流媒体个人先进事迹报道佐证材料。
(20)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21)援藏援疆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含支教)佐证材料。
(三)幼儿园专任教师申报特级教师,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参评资格材料:
(1)学历证书复印件(有多种学历者一并提交)。
(2)幼儿园或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教师参加培训证明(2011年以来)。
(5)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单位提供)。
(6)《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8,个人填报,单位审核并提供,同时提供表格电子稿)。
(7)《湖南省特级教师考核推荐表》一式1份(附件9,单位提供,同时提供表格电子稿)。
2.教育教学材料:
(8)述职报告。结合自身教育实践阐述自己的教育思想、专业思想和职业思想,字数不超过5000字(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9)教案。任高级教师以来,一个学年的全部原始教案(含学期教育教学进度安排、周活动安排、半日或一日活动计划)。
(10)幼儿成长档案。与提交的一个学年原始教案相对应的班级幼儿成长档案1套;
(11)班主任工作手册或工作日志、工作计划与总结(任教以来任选一年)。
(12)保教工作计划与总结(2013-2014学年度)。
(13)教学反思、教学心得体会、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著作、作品、教科研课题、保教研究活动、课程资源(含个人博客、教育空间等)、园本课程材料等(任高级教师以来,每一类只提供一篇代表作)。
(14)听课、评课笔记(任高级教师以来任选一年)。
(15)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相关材料。
(16)保教环境创设图片或视频等资料;制作的教玩具图片或视频;家长、社区工作资料,如家园联系手册、家长开放日资料、家访活动记录等。
3.加分证明材料:
(17)师德师风方面市州级(含市州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或者市州级(含市州级)以上主流媒体个人先进事迹报道佐证材料。
(18)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19)援藏援疆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含支教)佐证材料。
(四)幼儿园园长申报特级教师,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参评资格材料:
(1)学历证书复印件(有多种学历者一并提交)。
(2)幼儿园或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本人参加培训证明(2011年以来)。
(5)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单位提供)。
(6)《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8,个人填报,单位审核并提供,同时提供表格电子稿)。
(7)《湖南省特级教师考核推荐表》一式1份(附件9,单位提供,同时提供表格电子稿)。
2.教育管理材料(任现职以来):
(8)述职报告。结合自身教育实践阐述自己的教育思想、专业思想和职业思想,字数不超过5000字(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9)园所改革发展总体规划或实施方案、园务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10)园所保教、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工作的评价、考核等过程性资料(任职以来一个年度)。
(11)园所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方案。
(12)园所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材料,一个学年指导保教活动的记录。
(13)园所现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4)园所教研教改工作相关材料。
(15)园所文化建设相关材料。
(16)幼儿发展情况、家长、教职工、社区满意度调查等办园成绩佐证材料。
(17)园长个人的教育管理反思、心得体会、经验总结、论文、著作、作品、教科研课题、保教研究活动引领、课程资源(含个人博客、教育空间等)、园本课程材料(由园长本人执教的)等(每一类只提供一篇代表作)。
(18)幼儿活动开展情况相关材料(园长个人或任职期间园所集体所开展的活动)。
3.加分证明材料(任职期间,园长个人或幼儿园集体所获奖励):
(19)师德师风方面市州级(含市州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或者市州级(含市州级)以上主流媒体个人先进事迹报道佐证材料。
(20)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21)援藏援疆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含支教)佐证材料。
(五)教研人员申报特级教师,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参评资格材料:
(1)学历证书复印件(有多种学历者一并提交)。
(2)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本人参加培训证明(2011年以来)。
(5)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单位提供)。
(6)《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8,个人填报,单位审核并提供,同时提供表格电子稿)。
(7)《湖南省特级教师考核推荐表》一式1份(附件9,单位提供,同时提供表格电子稿)。
2.教研教改材料(任现职以来):
(8)述职报告。结合自身教育实践阐述自己的教育思想、专业思想和职业思想,字数不超过5000字(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9)教研规划。本学科个人中长期教研教改工作规划、年度教研教改工作方案、计划和总结。
(10)教研项目。本人主持、参与的教研教改项目设计方案、活动记录及项目研究成果等佐证材料。
(11)教研活动。本人组织的本地区域性教研教改活动资料,包括活动方案、活动过程和效果的佐证材料;
(12)指导课改。推进本区域本学科课程改革的经验材料,推介区域内课程改革典型的相关活动资料。
(13)队伍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材料,如计划、总结、实施情况及所取得成绩的相关证明。
(14)服务基层。扶植薄弱学校、农村学校,送教到校、送培上门佐证材料。
(15)教案。本人所上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的全部原始教案。
(16)听课、评课记录。本人参与听课和评课的记录材料(任选一年)。
(17)调研报告。开展教育教学政策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国内外学科教学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所形成的调研报告。
(18)开展教研工作的反思、心得体会、经验总结、论文、著作、作品、教研课题、课程资源(含个人博客、教育空间等)、校本课程材料等(每一类提供1-2篇代表作)。
3.加分证明材料:
(19)师德师风方面市州级(含市州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或者市州级(含市州级)以上主流媒体个人先进事迹报道佐证材料。
(20)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21)援藏援疆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含支教)佐证材料。
(六)市州教育局须提供以下材料:
1.湖南省特级教师参评人员花名册(附件4);
2.湖南省特级教师参评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5);
3.湖南省特级教师情况调查表(附件6);
4.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市州负责人信息表(附件7);
5.参评对象填写的《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申报表》、述职报告和组织填写的《湖南省特级教师考核推荐表》电子稿(分类别、分学科、分人员整理打包报送);
6.参评对象授课视频文件(组织录制、上传),同时提供视频备份光盘。
二、报送材料整理及要求
(一)材料填写及组织的基本要求
1.贴写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应使用70g以上A4白纸作底。
2.填写工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的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3.审查核实手续完备,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学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部门印章。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材料审核人员要进行严格把关,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4.任现职以来在多个单位工作的,涉及在前单位任职期间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前单位公章。
5.参评对象任职年限的计算及参评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年度考核、教学、科研业绩等)有效支撑材料时间截止至发文之日。
6.送审材料由本人或送审单位自留底稿。
(二)材料整理及装订
送审材料要按照《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归类组织,严格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1.不须装订的材料
(1)《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申报表》(2份);
(2)《湖南省特级教师考核推荐表》(1份);
(3)专著、论文、教材等原件;
(4)原始教案、作业本;
(5)不适宜装订成册的其他材料。
2.须装订成册的材料
除上述不须装订的材料外,申报人员应按“参评资格材料”、“教育教学材料”、“教育管理材料”、“教研教改材料”、“加分证明材料”等类别,分别制作“×××同志申报特级教师参评资格材料”、“×××同志申报特级教师教育教学材料”、“×××同志申报特级教师教育管理材料”、“×××同志申报特级教师教研教改材料”、“×××同志申报特级教师加分证明材料”等目录、封面,并按上述规定的排列顺序装订成册。
(三)材料袋标识及规格要求
1.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须贴上“特级教师评审材料”标签,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市州、申报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申报类别以及是否破格等信息,并列出送审材料目录。材料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在单位。
2.送审材料以个人为单位打捆,一般为一人1袋,最多不超过3袋,材料袋使用牛皮纸纸质袋。
3.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四)材料报送要求
有关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及各类统计资料以市州为单位统一上报。评审材料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全部提交,逾期不再受理材料上报、补充、更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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