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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19号),经区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站:
http://www.cjob.gov.cn
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rbpf.gov.cn
二、招聘数量
2014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8人。其中,卫生系统计划招聘35人,教育系统计划招聘31人,其他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2人。
三、招聘对象
详见2014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报考年龄:岗位代码为1001、1007、1301、1302、1303、1304、1401岗位的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岗位代码为1002、1003、1004、1005、1006、1008、1009、1010、1011、1012岗位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余岗位为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 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2015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果为了获得笔试资格而填写与毕业证上专业不一致的信息,笔试后资格审核时,将被取消资格。除此外,考生其他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下情况的按专业名称一致对待,可以通过资格确认: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二是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名称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述为“绘画”、“中国画”专业等的类似情况。
报考2014年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招聘岗位查询
各用人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类别、资格等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从即日起,报考人员可通过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网站: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rbpf.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5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按要求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选择岗位报名(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报考指南》中详细查询)。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6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2014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7日16:00,通过招商银行柜台或网上汇款方式进行缴费,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结束。报名费105元。
收款单位全称: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款单位账号:451903249610601,开户银行全称: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开户银行行号:308261032177。
特别提示:在银行汇款时一定提示银行操作人员在“用途”或“摘要”内同时输入考生姓名和二代身份证号码,在网上汇款时,同样在“用途”或“摘要”内同时输入考生姓名和二代身份证号码,如因报考人员本人输入信息不准确或漏填造成无法核实考生身份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5年1月12日9:00至1月14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凭登录名称和密码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如出现错误,于2015年1月14日8:30至16:00到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3室(平房区友协大街98号)进行现场修改。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笔试加分政策:
(1)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基层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区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乡镇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
(2)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3年内报考本次区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乡镇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在笔试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核确认,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8:30至16:00,地点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3室(平房区友协大街98号)。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各类证件原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的报考人员,要提供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和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6.政策咨询电话:0451-86509377、86501475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6:30
六、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1月17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报考岗位代码0101-0901考《综合知识测试》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其他考生考《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4.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分数与政策性加分分数相加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组织:由招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2.面试方式:管理类面试(含0401、0402、0501、0601),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测评应试者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专业类面试,主要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测评应试者专业实际运用能力(教师类采取说课和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天如出现缺考,不进行顺延递补。每名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100元面试费。
3.面试资格确认:凡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准考证及报名资格审核表、报考岗位要求资格的相关材料,由于学校的原因,面试资格确认时相关证件仍未拿到手,可让所在学校学生处开具相关证明,考生本人现场填写承诺书。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由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然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4.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面试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需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及通知。
(四)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所报岗位由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代理费自理(由平房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人事代理)。
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八、组织监督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纪检委(监察局)、人社局、平房镇政府、卫生局、教育局、科技局、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联盟街道办事处、新疆街道办事处、友协街道办事处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命题及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负责。所有程序均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附件: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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