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办法
来源:江南大学网 阅读:779 次 日期:2014-12-15 13: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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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 初试

考核科目:英语、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考核方式:笔试。

英语由学校组织并统一划线,达到学校规定的英语免试资格的须提供相关证明;两门专业课考核由学院组织安排,题型为大综合论述题。

二、 面试

外国语和专业课考核均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硕博连读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考生须提前准备一个10分钟左右的PPT,主要介绍考生的个人简介、硕士研究生阶段 (或前期)科研工作情况、论文发表情况以及今后研究工作设想等。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素质及外语水平进行全面考核,采用即问即答方式现场打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30分钟。

三、 成绩计算方式

1、由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每位导师独立打分,平均分数为考生成绩;

2、总成绩由科研素质、外语听说、综合素质三方面组成,每项单独计分,满分各为100分;考生有一项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总成绩=科研素质*50%+外语听说*25%+综合素质*25%;

4、同等学力考生须独立承担或参与省部级以上(前三名)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CSCD核心及以上研究论文,不作量化分数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体检不作量化分数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四、 拟录取程序

1、校内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不得超过2名(包括转导师),外聘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超过1人;额定招生名额含硕博连读生;

2、报考同一导师的上线考生超出导师招生名额时,原则上由导师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但如果导师综合考虑不按成绩排名顺序自主录取考生,导师需提交情况说明,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3、考生达到录取要求而原报考导师名额受限制时,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同意,考生可以转导师,但必须由原导师、拟转导师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4、综合考核完毕,学院及时将综合考核结果及是否拟录取通知考生本人。

五、 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综合考核结果负责,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必要的解释。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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