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药学院2015年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
来源:江南大学网 阅读:854 次 日期:2014-12-15 14: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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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材料、程序等

参见《江南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考核与录取

(一)材料初审

导师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给出审核意见(一票否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在参考导师意见的基础上,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二)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英语考核按学校规定,参见《江南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考核内容包括两门专业基础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门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硕博连读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由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的专家组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基础知识和素质、科研素质(含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等)及外语水平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面试要求:由考生提前制作一个10分钟左右的PPT,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硕士研究生阶段的论文工作情况和创新点,论文发表情况,今后研究工作设想等。

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30分钟。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书面申请材料、专业课口试和面试表现分别按照百分制打分,最后取平均分为其面试成绩。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 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照科研绩效业绩协调分配。

2. 报考同一导师的上线考生由导师根据招生名额,参考面试考核成绩自主录取,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批。由导师负责报考自己考生的解释工作。

3.考生如被非报考导师拟录取,则须签“转导师申请书”,由报考导师、拟转导师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同意。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录取。

5.同等学历的考生必须符合学校的规定要求,考核通过后参加学院相关的考核。

药学院

20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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