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复 人:××某地“秘书工作”×中心
法定代表人:“秘书工作”
职 务:主 任
地 址:××街××路××号
××某地××公司退休职工“秘书工作”,因对核定其退休基准日和××年调整其基本养老金待遇有异议,提出行政复议。对此,我们答复如下:
申请人“秘书工作”提出我处未依法核定其退休基准日问题和要求我中心返还其养老金××元问题,以及责令我中心按申请人法定退休基准日档次、标准调整××年基本养老金待遇问题的行政复议,我们认为:
1、申请人于××年×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从××年×月起享受退休待遇是符合有关规定的,但申请人提出的我中心未依法核定其退休基准日问题不能成立。
2、申请人××年×月退休,从××年×月起参加社会统筹是有政策依据的,申请人提出的我中心应支付其××年×月至××年×月期间的养老金不能成立。
3、申请人要求我处按其法定退休基准日档次、标准调整××年基本养老金待遇问题,因目前在我某地尚未实施到位,故不能成立。其事实和依据为:
(1)申请人王淑平提出的退休基准日问题。我处电脑档案资料反映,“秘书工作”出生于××年×月××日, ××年×月参加工作,于××年××月退休,××年××月起享受退休待遇,符合××字〔××〕××号《关于加强退休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一条规定。根据申请人申请书反映,申请人对此无异议。
(2)申请人“秘书工作”提出的返还养老金问题。根据××某某人民政府××字〔××〕××号《“秘书工作”“秘书工作”办法》第二条第2款规定:企业当年批准离、退休的人员以及当年录用、招收的合同制工人,从下一年度起参加统筹,当年新增退休费用和合同制工人应缴的养老金仍由企业负担。因此,申请人××年×月至××年×月间的养老金应由所在单位负担,××年×月起参加社会统筹。
(3)申请人“秘书工作”提出的关于调整××年基本养老金待遇问题。申请人的缴费年限为30年4个月,根据××字〔××〕××号文件规定,应按××年×月××日以前退休、缴费年限30年-34年的档次增加退休待遇,不存在按其办理退休手续时间和参加社会统筹时间增加退休待遇。
(4)申请人退休审批表上的领取养老金时间为××年×月,是由于我中心工作人员笔误所致,但我中心电脑档案资料均是按××年×月处理的,且无论是电脑资料,还是退休审批表,缴费年限均为30年4个月(××年×月减××年×月),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年×个月,视同缴费年限××年×个月。因此,实际起算退休金的时间仍为××年×月,申请人在享受待遇上未受到影响。
特此答复。
附件:被申请人证据资料目录
此致
××某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被申请人:××某地“秘书工作”×中心
“秘书工作”×年××月××日
附件:
被申请人证据资料目录
1、××某某劳动厅关于加强退休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字〔××〕××号)
2、××某某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秘书工作”“秘书工作”××办法》的通知(××字〔××〕××号)
3、××某地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某某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年调整我某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字〔××〕××号)
4、退休人员审批表
5、退休人员增减审批表
“秘书工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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