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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根据《2014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1、报考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的考生: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审人选。
2、报考南安市体育学校教练员、南安职业中专学校数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资格复审和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2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柳新路1号南安市政府办公大楼6楼南安市公务员局录用流动综合管理科。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14年秋季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表格请从附件下载,填写并打印)。
2、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不限户籍岗位的考生无需提供)、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供前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⑴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以国内院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⑵留学归国人员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
⑶以双学历双学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双学历的考生用第二学历报考的,报考者的第二学历(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并可查验,即考生应能提供第二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双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或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上的电子注册情况。
注:①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查询认证。
4、未正式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成人教育者除外),已正式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决定权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未能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的已就业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供,否则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入围考生务必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向人事部门出具书面弃权声明(可以传真方式发送),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因个人原因而未能亲自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3、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规定递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由人事部门于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统一发布体检通知。
4、资格复审结果及体检等相关事项将在南安市人事人才网站发布,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阅读本通知后,请于12月15日前以“报考单位,职位代码,XXX(姓名)已阅知资格复审通知”为邮件主题发送电子邮箱至:nagwy@163.com。
6、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南安市公务员局录用流动综合管理科:0595-86373512。
南安市公务员局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2014年秋季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
温馨提示:
《2014年秋季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doc》来源于南安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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