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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各处、室,各直属部门,附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4年度有关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和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岗位限额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岗位职数限额是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基本依据。各系部应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和结构比例内开展推荐工作,严禁超岗位职数推荐、严禁混岗和非教学人员挤占教学人员岗位。各系部要坚持从长计议、留有余地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空余岗位职数使用计划,做到分年合理使用,促进学科可持续发展。
二、直接认定及评审条件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文件;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其中,初、中级任职资格认定条件如下:
1、取得学士学位后,见习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岗位的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含其他系列初级认定,经单位同意以考代评的除外);
2、取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以直接认定相应岗位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含其他系列初级认定,经单位同意以考代评的除外);
3、教师取得硕士学位后,在高校工作满三年;或取得本科学历,工作后再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高校工作满一年,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可申报相应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与评审;
4、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取得博士学位后,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直属附属医院取得硕士学位人员,担任临床教学工作,取得主治医师职务后,经考核合格,可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参与评审。
三、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论文认定问题。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文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规定的一类和二类论文。
(二)关于SCI、EI收录问题。SCI、EI论文收录,是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到SCI(SCI-E)和EI中,以检索证明为准。其中,2009年以前被检索系统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码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仅认可其中的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 ,被收录的会议论文仅供专家评审时参考(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
(三)关于论文检索数据库问题。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检索系统检索到的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四)关于各类业绩与获奖时限问题。申报人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时限均为任现职以来至2014年10月31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业绩、奖励的正式文件或证书。
(五)关于任职时间计算问题。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六)关于临床教师申报的问题。附属医院中从事临床教学的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讲师职称,必须具备主治医师资格,其教学工作量必须超过所在临床教研室的平均教学工作量,且2014年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20学时。
(七)关于岗位指标问题。
1、对于博士实行绿色通道,系部岗位不足时可申请使用学校预留岗位指标。
2、对于具备硕士学位的申报者,本单位有指标的,使用本单位限额申报。本单位无指标或指标不足,但学科、专业建设又特别需要且申报人业绩特别突出的申报者,系部可以专题报告的形式申请使用学院预留的岗位指标,待学院同意后参加评审。
3、无硕士学位人员原则上不予申报。
(八)关于学历学位问题。本文规定的直接认定对象是指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中与申报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持有证书与申报专业不同的,必须参加过同专业1年以上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申报程序
(一)公布岗位。
各系、部经人事处核准后公布岗位指标情况。
(二)个人申请。
个人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与个人条件,决定是否申报相应职称。
(三)教学、科研、师德考核。
1、教务部门会同各有关系、部负责教学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对申报者承担的教学任务量、教案评价和公开教学测评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对不合格者实行“教学一票否决”。
2、科研处会同各有关系、部负责全面评价申报者的科研情况和学术道德,对存在重大学术道德问题者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
(四)公开述职。
申报人员的公开述职由各系部自行组织,重点报告任期内的教学、科研成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目标。个人述职材料和专家评议意见作为申报材料提交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系部考核推荐。
各系、部组织同行专家和教学管理人员对本部门申请人员任期内的思想作风、工作态度、教学、科研业绩等综合情况进行考核推荐。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申报。
定职人员亦须在本单位的限额内考核、推荐上报。
(六)上报材料。
各系、部将考核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2、《高教系列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15份。
3、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临床教师还需提交主治医师资格证书、聘书(以上需提供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原始教案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出具教学考核材料。
5、公开述职报告。
6、论文、论著(原件),科研项目立项书及批文,成果鉴定书等材料(复印件)。
7、科研部门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
8、校本部专任教师须提供任兼职辅导员的考核材料。
(二)对申报材料要求。
为了使报送的材料统一规范,各系部要按照统一要求的顺序(见附件1),将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各系部需提交《2014年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及电子表格各一份。定职人员亦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3)和《高教系列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
各系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推荐工作。要严格坚持公示制度,在系部公示申报人的所有申报材料。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上报院职改办的材料和人选不存在争议。
六、评审时间总体安排
1、12月19日,请各系部将《2014年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及申请使用学校预留指标的专题报告及《专题报告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提交人事处。
2、12月22日,职改办向各系部反馈专题报告通过情况。请各系部于24 日前完成考核、评议、推荐工作。
3、12月24日--26日,各系部根据教务处、科研处的工作安排对申报者进行教学、科研考核。
系部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者的述职进行评议。《述职评议表》经专家签字后由系部放入申报者的总材料中上报。
4、12月29日,各系部报送评审材料。
5、院职改办向学院汇报申报情况,并公示申报材料后召开院中级职称评审会。
七、本文由学院职改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蚌埠医学院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
附件:
温馨提示:
《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统一装订顺序.doc》《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doc》《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doc》《高教系列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doc》《专题报告情况一览表.doc》《述职评议表.doc》《高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科研验证报告.doc》来源于蚌埠医学院 ,最近更新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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