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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推荐办法
为规范学院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发挥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正确导向、引领作用,稳步提升学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优化教师队伍的知识技能结构,以适应职业技术教育的客观需要,根据省、市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注重对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综合素质的全面科学评价;
2、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实行个人业绩与申报推荐委员会多数评委认可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
学院成立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负责学院各层次、系列职称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委员
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分管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学院班子成员担任,其他班子副职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从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层正职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中临时指定。出席考评推荐会的委员总数应为25人,特殊情况不低于21人。
(三)专业评审小组
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内设文科评审小组和理科评审小组。
(四)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职称申报推荐活动的组织和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基本程序
1、个人申报
凡我院正式在编教职工,符合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相应条件者,均有资格向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办公室递交职称评审申报申请及各种申报材料。
2、资格审核
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规定,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其日常综合表现书面鉴定材料,由人事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基本申报条件,由教务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教学业绩条件,由科研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科研业绩条件,由学生处负责审核申报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情况。
3、小组评审
对具备各项申报资格职称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分别由理科类评审小组和文科类评审小组进行专业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对每位职称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提出初步评审意见,由评审小组组长向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会议介绍专业小组初步评审意见,供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全体委员参考。
4、委员票决
根据职称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展示情况和评审小组初评意见情况,学院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依据职称评审主管部门下达的学院年度职称申报指标,对各职称申报人进行票决,以票决结果确定职称申报拟推荐人选。
5、公示
对职称申报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推荐人选确定为正式申报推荐人选。
四、几点要求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作出如下几点要求:
1、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承担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凡40周岁以下专任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在任现职期间具有3年以上(含3年)全日制教学班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
2、为鼓励广大教师不断增强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具备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双师型”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在优先推荐条件对等的情况下,继续票决。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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