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省国家一/二/三级信用管理师培训招生简章
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阅读:1774 次 日期:2014-12-22 1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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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军安人才培训学校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并批准的具备国家信用管理师培训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经省发改委信用管理处(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按照国家颁发的《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标准》和《信用管理师培训大纲》继续举办国家一、二、三级信用管理师培训和鉴定工作:

一、招生对象

1、按规定必须持此证上岗的人员;

2、从事信用工作、信用中介、风险防范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3、证券、保险、担保、投资等金融机构从事客户信用管理及风险分析的专业人员;

4、参评“诚信示范企业”的相关人员及“万家诚信联盟”入盟企业相关人员;

5、准备从事信用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高级信用管理师报名条件(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4、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二)信用管理师报名条件(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三、教学安排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信用管理师培训计划》和《信用管理师培训大纲》进行教学。

四、学员结业

参加培训的学员经考试鉴定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有效;不合格者(及格科目成绩1年有效),免费参加今后培训(不含补考科费用),直至合格。

五、培训费用

高级信用管理师5800元/人;为鼓励具有信用师资格(含职业证书没达到规定年限,但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一步深造,此类人员为5300元含: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培训证书、资格证书。

信用管理师3000元/人,含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培训证书、资格证书。

助理信用管理师2300元/人,含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培训证书、资格证书。

培训期间,学校为学员提供免费午餐;

外地学员:①、可食、宿在我校(柳湖宾馆:国家标准三星级涉外宾馆,省政府指定住宿接待单位),享受我厅内部价格(含早餐),费用自理;②、或报一级信用管理师6400元/人含全部费用即: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培训证书、资格证书、宿费、餐费;③、或报二级信用管理师3600元/人含全部费用即: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培训证书、资格证书、宿费、餐费;④、或报助理信用管理师全部费用2900元/人即: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培训证书、资格证书、宿费、餐费。

六、相关事宜

1、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①身份证、②学历证、③《个人申请表》、④工作证明(均原件)、⑤2吋白色背景同版正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一次性收取费用。

2、报名及培训时间:现在开始报名;4月10-14日培训(初定);

3、报名及培训地点:辽宁省军安人才培训学校(柳湖宾馆521房间);

4、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5月17日;地点待定。

5、学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0号 邮 编:110032

行走线路:汽车131、162、178、213、245、271、279、299、325、328、399北塔。

6、收款单位:辽宁省军安人才培训学校

银 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泰山支行 帐 号:0338 2101 0200 0000 897

7、办公电话:024-31015511 13998133230 13066561558 18804031558

寻找工作学员免费入辽宁省人才库(此库东三省联网)并优先推荐工作;可免费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举办有关培训一次。

欢迎来电咨询

辽宁省军安人才培训学校

2014.12.18

附件1: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

附件2:工作证明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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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doc》《工作证明样式.doc》来源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近更新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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