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标准范文:新华社瞭望周刊时评2010年26-30期
来源:瞭望周刊 阅读:4412 次 日期:2010-09-13 18:19:36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申论标准范文:新华社瞭望周刊时评2010年26-30期”,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三网融合挑战仍在体制

贺军

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即将公布,在试点方案和试点城市确定之后,讨论经年、争议多时的三网融合,将从讨论进入落实阶段。现在,从市场和技术发展来看,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而且,三网融合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在建设资金上毫无问题,在技术上也没有什么难度。

三网融合最大的难点在体制和政策,即如何打破行业管制和市场准入限制。在中国谈到三网时,一个标准的解释是指“归属工信部的电信网、互联网和隶属广电总局的广播电视网间的互联互通”,这种表达指出了问题的实质:三网融合是一种体制融合和政策融合,未来三网融合的挑战即在于此。

早在1998年,国内就首次在政策层面提出三网融合的概念,此后连续被列入国家“九五”、“十五”、“十一五”规划,甚至“十二五”规划还要涉及。十多年的推延,核心矛盾就是电信和广电之间的双方市场准入的问题。

电信和广电都试图建立自己的专网经营全业务,进入对方的领地,而为了防止对方入侵,用许可证等建立行政壁垒。这使得多年来推进三网融合步履艰难。在三网中,互联网是最开放的,广电和工信部分别拥有不同的具有垄断性的资源,对外表现为牌照、许可证、入网证等。而这些垄断性资源之间互相影响,一方拥有后另一方只能跟从或高成本租赁。

一直以来,需要整合在一起的多方势力都想要掌握主动权,想强化、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最典型的是广电部门,认为电信网和互联网对传统电视网络产生了巨大冲击,因此想要将这两块纳入自己的监管范围,不止一次出台了针对互联网行业的规范。

从目前透露的信息看,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对广电部门所作的让步较大。虽然方案规定双方可以进入对方业务,但值得关注的是,IPTV(网络电视)、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和管理已明确了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内容的播出监控权仍掌握在广电手中。这种安排,相信是出于国内对内容监管方面的需求,但潜在的体制隐患仍然存在。

无论怎样,从市场角度,希望三网融合的改革不要忽视一个最根本的核心,就是信息自由、方便地传播,最大限度地满足老百姓的需求,最终实现用一个网络便可以实现多种信息功能。如果三网融合在体制问题上不能取得真正的突破,演变成划定地盘后的部门之争,这最终会伤及市场,同时耗费大量的资源。

如何缓和中考竞争

林蔚

高考刚落幕,中考的战火又燃。一些家有中考生的朋友,这些天都纷纷把手机关掉,为孩子屏蔽外界的打扰。

这一下又将笔者带回到十年前自己孩子中考时所亲历过的紧张空气中。那真是一段令人铭心刻骨的难熬的日子。只是,笔者确实不曾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中考竟还会一如既往令学生和家长如临大敌!

据有关资料,受益于计划生育,北京的中考学生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可为什么考生少了,却不仅不见竞争压力降低,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呢?

稍作了解便会发现,今天的情形与十年前并无本质区别:其一,好高中仍是稀缺资源;其二,与不受年龄限制可一考再考的高考不同,中考仍然更像“一锤子买卖”。从某种意义上说,中考才真正决定孩子的命运,只能考好,不能考砸。

让身心正处发育关键期的孩子承受如此巨大的竞争压力真的有待商榷。也许有人会说,这是没办法的事。好高中供不应求,当然只能分高者得或花钱择校者得。这话固然有道理。问题是,为什么就不想办法让更多的高中都成为好高中呢?

不能否认,一直以来,政府和教育界很想解决高中教育不均衡问题,以缩小校际差别,降低中考压力,同时抑制高价择校之风和教育腐败。但遗憾的是,喊了这么多年,至少在北京,不仅薄弱校弱势难改,甚至一些重点校之间,也出现了差距拉大的现象——这只要看看一些校年年包揽高考“状元”或理科文科前多少名,就知道这现象已多么严重。

造成这种局面,一味怪政府可能有失公允,但媒体曾对“一座没有重点高中的城市”——河南新郑市中招以“抓阄”均分生源为突破口,实现学校硬件均衡,教师教学质量均衡并实现历年高考升学率屡居郑州郊县首位的报道,又让人不能不确信,做不好肯定是政府的责任。只要政府下决心真抓实干,把更多的高中都办成优质高中其实并非奢望。

当然,“均生源”的办法是不是适用所有地方另说,但有一条却是肯定的,那就是,面对高中教育严重失衡现状,面对竞争强度甚至已反超高考的中考,负责任的政府必须有所作为。这不仅事关为学生减负,推动素质教育,而且事关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前不久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明确提出,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要“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希望这不是写在规划纲要中的“官样文章”,而是真正成为所有孩子的福音,成为中国教育的福音。

人民币“走出去”的大国担当

张捷

与被动承受西方压力不同,近期中国频频主动调整人民币相关政策:6月19日,央行发布“推进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的决定;6月21日,央行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同时,中国证监会明确表示即将推出的股市国际板将以人民币计价……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人民币政策布局,其中的战略指向就是,加快人民币“走出去”。

回顾历史,英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的关键就是,英国强大的经济推动英镑持续升值,使得英镑成为国际货币、伦敦是世界金融中心;同样,美国借助世界大战引发欧洲货币市场动荡之机,以其经济强国的地位吸引各国以美元作为国际结算货币,将世界的金融中心从伦敦转移到了纽约……可以说,每一次国际货币话语权的变化都开始于货币升值预期,每一次国际货币话语权的变换都决定于全球市场对贸易增值货币的自由选择。

开放人民币贸易结算政策就是这样的第一步。目前,持续不断的人民币升值预期,已造成国际市场持有人民币的强烈意愿。面对欧洲债务危机拖累下的欧元、13万亿美国国债重压下的美元,人民币升值预期恰恰给国际市场选择人民币结算以充足的理由。人民币此时主动大步“走出去”,在全球范围内延伸货币结算权,更大程度上是对欧洲债务危机后国际金融市场信用“坍塌”的及时补充,和“负责任大国”果敢担当的集中表现。

取得一定结算权利和国际储备货币的功能,人民币结算的部分就不用忍受他国货币贬值的盘剥,中国可以使用自己的货币购买所需物资,不需要那样多的外汇储备并为之付出巨大代价。而且,随着这种“走出去”的不断加深、中国经济继续保持稳定健康发展,会在国际社会形成越来越稳固和广泛的经济金融利益联盟,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性将大大增强,攻击人民币的代价也将越来越大。当然,宏调主管部门此时也要注意,在楼市调控关键期和股市处于底部阶段,需防止热钱利用升值预期套利对中国经济带来的风险。

现在,人民币融入世界,国内外的需求和目标完全不同。国际既得利益者逼压人民币升值和资本项目全面开放,基于削弱中国产品价格竞争力和对中国进行金融套利甚至攻击的需要;中国经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走出去”,是中国全面发展、民族复兴大业的历史必然。决策者要清醒认识到,在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下,这两股力量的博弈才刚刚开始,未来还有很曲折和复杂的道路要走。

中巴核合作合理合规

江涛

拥有46个成员国的核供应国集团近期将在新西兰举行全体大会。尽管该集团是核领域重要的多边出口控制机制,但长期以来其年会一直相对“低调”,并未引起各国媒体的密集关注。然而此次新西兰大会前夕,印度、美国、法国的一些官员和媒体却热炒中国与巴基斯坦的新的民用核合作计划,甚至指责中国违反了核供应国集团1992年制定的原则。

中国作为国际社会中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一贯反对核武器扩散。在加入核供应国集团后,中国一直严格履行各项义务。此次中国与巴基斯坦建造两座核电站的合作也是合理合规的。

当前巴基斯坦国内的能源需求非常紧张,每年以8%~10%的速度增长,核电成为巴未来能源的重要选择。长期以来中巴双方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一直彼此尊重、相互支持,在各个领域进行了全面而卓有成效的合作,堪称“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关系的典范”。作为巴基斯坦的友好邻邦,中方向巴基斯坦提供帮助,寻求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新合作显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另一方面,近年来中巴两国一直在民用核能领域开展合作。早在1991年,巴方就与中国达成协议,建设恰希玛核反应堆,该反应堆2000年已经建成投入使用。此后,中巴又达成了一项长期的框架协定,据此中方将向巴方提供第二座反应堆和更多的研究反应堆及燃料供应,并通报给了核供应国集团。而在两国1986年签订的《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中,两国政府承诺进行的合作只用于和平目的,接受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应不用于发展或制造任何核爆炸装置或任何军事目的,接受国应提请国际原子能机构实施安全保障。在中国2004年加入核供应国集团后,中国还根据该集团的出口准则,对《核出口管制条例》和《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进行了修订,将进口国接受全面保障监督作为核出口条件,并引入了全面控制原则。所以中巴之间的核合作始终是在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规范内进行的。事实上,目前中巴之间的扩大恰希玛项目早在2004年以前就已经确定了下来。

值得一提的是,某些不断炒作中巴核合作违规的国家本身的“核记录”并不那么光彩。美国在核问题上一贯采取双重标准,这个一贯拿国际规则说事的国家在2006年曾允许与不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的印度进行核交易,达成民用核燃料与核技术的销售协议。那么,美国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就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口反应堆作出解释呢?某些个别国家的行为和言论如果不是故意健忘的话,就依然是抱着冷战思维不放,戴着有色眼镜来评判他人。

更多信息请查看 申论范文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申论范文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