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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考成〔2014〕15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
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各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4〕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特制定《江苏省2015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接收院校、推荐学校和招考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专转本”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严格资格审核,细化操作办法,做好网上报名、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确保2015年“专转本”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发动。“专转本”选拔考试面向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下同),专科学生所学专业必须满足本科接收院校专业招生要求。各接收院校要尽快公布招生章程和推荐条件,及时做好招生政策、本专科专业对应要求等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各推荐学校要着重做好生源组织发动、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三、规范自主招生。各“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命题、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监督。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转本”选拔考试网上报名,自主招生选拔对象须经推荐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考核和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四、严格考试管理。“专转本”接收院校有义务、有责任承担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的考点工作,认真做好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遴选和培训工作,细化安全措施,确保试(答)卷运送、使用和保管的绝对安全。各推荐院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树立“诚信考试,违纪可耻”的信念。如有考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要求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专转本”工作的良好声誉,确保今年“专转本”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六、做好各项保障。“专转本”选拔工作实行报名、填报志愿、考务、评卷和录取的网络化管理,各接收院校、推荐学校和招考机构要根据网络化管理系统运行要求,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和专用工作设备,认真参加培训和实践,总结运用往年的经验,梳理、优化工作流程,指导考生顺利使用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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