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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4]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苏教考成[2014]1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与选拔计划
“专转本”计划共13000人(含高校自主选拔试点计划794人),详细计划参见江苏省教育厅网站或省“专转本”综合管理系统。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一)选拔对象
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已完成本学年学籍注册,在我校就读的专科三年级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
2.我校毕业生中的退役士兵。
(二)选拔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自行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经所在学院初审、学校复审合格,在网上核对个人信息、志愿后,参加全省“专转本”统一考试。
退役士兵凭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和退役证直接至招就处办理报名手续,经省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全省“专转本”统一考试,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一)报名条件
1.三年级学生报名条件为:(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3)能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2.退役士兵应具有我校普通高职毕业学历。
(二)报名资格审查
由各有关学院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本学院内醒目位置及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考生名单。教务处负责解释学习成绩、技能证书获取等方面的审核标准,学工处负责解释遵章守纪等方面的审核标准。
(三)志愿设置与填报
1.志愿设置
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合并在同一批次录取,设有平行志愿、征求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D、E五个志愿,每个志愿填报一所院校和一个专业,该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另设一个服从志愿,征求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及时填报。
2.填报要求
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必须符合接收院校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课程及学科代码的要求。如接收院校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有关课程提出具体要求,考生还须填写有关课程成绩。
考生应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情况,专科专业名称及代码以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为准,在本学科门类中正确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并填报,不得跨门类报考专业,不得跨报考类别填报志愿。
3.报名、填报志愿和缴费时间
时间为2015年1月7日至9日,逾期不予补报。
4.考试
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体育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满分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
5.报考费用
考生须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合计145元。
6.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7.报名表打印并经考生确认签字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填报信息。
四、转入与培养
(一)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有关接收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高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对未能正常毕业的三年级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二)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三)“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四)“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五、学籍管理
(一)“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二)“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三)“专转本”学生学籍转出手续由我校相关部门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政策解答,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学生报名、选拔、送考等各项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监督,确保报名、选拔办法、选拔过程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三)各学院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有关政策、信息,组织有“专转本”愿望的学生进行预报名。
2.做好预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公示工作。为初审合格学生打印成绩表,汇总、公示初审合格学生名单;通知审核不合格考生,告知不合格原因。
3.指导学生网上核对个人信息、填报志愿并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汇总学生原始信息误差情况并报招生就业处。
5.网上审核学生报考信息。只要所报考院校提出要求,须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课程成绩并根据成绩表核对。
七.日程安排
时间 | 主要工作 | 责任部门 |
12月26日 | 启动2015年“专转本”工作 | 招就处 |
12月26日—28日 | 学习、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学生预报名 | 各学院 |
12月29日 | 工作人员培训 | 招就处 |
12月29日—31日 | 对预报名学生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知审核不合格学生、告知其不合格原因,汇总初审合格统考学生信息 | 各学院 |
以下为2015年工作 | ||
1月4日-5日 | 统考考生报名资格复核审定、公示 | 各学院 |
1月6日前 | 学生原始信息、电子图像导入网上“专转本”综合管理系统 | 招就处 |
1月7日—9日 | 统考考生网上核对信息、报名、填报志愿、缴费 | 学生 |
7:00—21:00 | ||
1月7日—9日 | 网上审核统考考生报考信息 | 各学院 |
1月7日—9日 | 更正统招考生原始信息误差 | 招就处 |
1月10日 | 汇总公示结果,上报合格考生报考信息 | 招就处 |
考生报名表打印、确认 | ||
3月25日前 | 打印、下发统考《准考证》 | 招就处各学院 |
3月28日 | 全省“专转本”统一考试 | 考生 |
4月10日左右 | 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布考生成绩,接收、汇总有疑问考生查询成绩的书面申请并上报 | 招就处 |
4月中下旬 | 查询录取结果,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 考生 |
八、申诉方式
申诉电话:81050007申诉邮箱:jubao@jcet.edu.cn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Ο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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