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竞聘岗位条件控制标准(试行)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阅读:2049 次 日期:2014-12-29 11: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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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学术技术成果奖励类 学术技术荣誉影响类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的; 2.获得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国家级奖项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的; 3.获得省部级政府奖项一等奖2项(个人排名第1)的;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国内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ence、nature发表论文的; 5.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获得国际国内本行业最高学术技术成就的。 1.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3.主持973或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4.“国医大师”称号获得者; 5.“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6.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7.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得者; 8.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9.省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人选或省高级专家或省拔尖创新人才第一层次人选; 10.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国际国内本专业学科或专业领域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且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符合下列任意一类条件之一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符合下列两类条件各一者,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学术技术成果奖项类 学术技术荣誉影响类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的; 2.获得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国家级奖项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的; 3.获得省部级政府奖项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的; 4.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第1)的;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国内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受聘岗位学科领域SCI等刊发表论文10篇及以上的; 6.获得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学术技术成就的。 1. 主持973或863计划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 2. 国家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 3.国家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平台及创新团队负责人; 4.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5.国家教学资源库项目负责人; 6.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省拔尖创新人才第二层次人选 8.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国内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且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5年、符合下列任意一类条件之一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符合下列两类条件各一者,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学术技术成果奖项类 学术技术荣誉影响类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的; 2.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国家级奖项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的; 3.省部级政府奖项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 4.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2);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国内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受聘岗位学科领域SCI等发表论文8篇及以上的; 6.获得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学术技术成就的。 1. 973或863计划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本单位到位经费200万元以上)主要参与人; 3.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才培养等平台及团队负责人; 4.国家科技计划及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 5.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6.省拔尖创新人才第三层次人选; 7.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国内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长期在教学、医疗、工程技术和推广等行业专业技术一线工作仍在岗,且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8年者,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备注:上述学术技术成就或荣誉影响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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