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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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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非普通高考报名点的中等职业学校历届毕业生、应届生,且户籍或学籍(两者其中之一)须在南宁市。已毕业的中职学校历届生,如原毕业学校是普通高考报名点的,须回原毕业学校报名。
(二)报名条件按照2015年广西普通高考报名规定的条件执行(详细规定请见:http://www.gxeea.cn/view/content_1013_19036.htm )。
如报名对象属于外来人员的(即身份证号前两位数字非“45”开头的),按照本网站公布的“外来人员在广西参加高考实施细则(2013年8月公布)”的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和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户籍或学籍在南宁市区的考生,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南宁市民生路维新街9号)报名。户籍或学籍在南宁市县份(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的考生,在县教育局招生办报名。
三、报名收费标准
按普通高考有关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的报名考试费30元/人。
四、报名需交的材料
(一)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份各一份,并且带原件来报名现场审验。
(二)交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录取读中职学校时的有录取报名生本人名字信息的《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并盖上学校公章)和学校出具的证明一份(须证明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2年级在校生等)。
(三)报名考生属于外来人员的(即身份证号前两位数字非“45”开头的),要增加验审如下材料:
1. 户口没有迁入广西的外来人员,需有广西初中三年的学籍,要提供广西初中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初中学校的学籍卡(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初中学校公章)、初中学校出具的实际就读证明一份(须证明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于哪年到哪年在学校读初中,学籍号是多少)。
2.户口没有迁入广西的外来人员,需要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有三年稳定住所三年稳定职业的如下材料:
①父母的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查验)交户主和有考生登记页的复印件各一份。
②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三年以上(含)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流入地居住证(暂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等任何一项。
③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三年以上(含)稳定职业的的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3.户口已经迁入广西的外来人员,则不用提供广西初中学籍材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有三年稳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的材料。
五、电子照相和采集指纹
考生电子照相和采集指纹,与报名同时进行。因此,需要考生本人前来报名现场。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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