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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社局、教育局,省(市)直(人才)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核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9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核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70号)精神,现就2014年度哈尔滨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作如下补充:
一、属地化管理范围
从2014年起,省直单位所属在哈中等专业学校、省属在哈中小学任教教师或在省(市)人才管理的流动人员身份任教教师,申报晋升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实行属地化管理。晋升高、中级教师职称时统一参加哈尔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要求按哈尔滨市教师系列各级各类评审委员会通知执行(详见哈尔滨教育行政网http://www.hledu.net/或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
二、申报截止时间
为便于属地化管理范围教师申报中级教师职称,申报截止时间定为2014年1月10日。
原哈市属学校教师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间不变。
高等教育教师系列高级申报时间待省教育厅确定后另行通知。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高级职称申报时间待定,请各相关学校按照要求提前做好推荐和申报准备工作。
三、其他相关问题
1、委托评审问题。需要委托哈尔滨市教师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和岗位使用核定表。驻哈中直单位委托评审需经省人社厅相关部门同意,出具委托评审手续。
2、评审标准问题。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依据《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2011年1月)进行。
3、申报软件问题。今年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仍使用原“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单机版)软件系统,不使用新启用的网络版申报软件系统。
4、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市直单位(含市人才)、各区、县(市)管理教师申报中等专业教师、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不再履行市职称办签转程序,直接将高级申报材料报送哈尔滨市教师系列各级各类评审委员。
5、评审材料返回时间请关注哈尔滨教育行政网的相关通知。评审结果公示请关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
哈尔滨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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