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办工作是有一定范围的,并非所有公文都需批办。如果将所有公文一律交领导批办,不仅会影响承办部门(人员)的主动性。而且势必导致领导人陷入“文山”之中,造成公文办理的积压和迟缓。反之,如果应交领导批办的公文而未交,或领导人一切任由下级处理,则会导致办文拖拉、扯皮,或等待观望,或各行其是,同时也削弱甚至放弃领导责任。因而,必须规定批办的范围。
批办的范围主要包括:上级颁发的重要指示、决定、工作部署,针对本机关的批示、批复、通报等;平行或其他不相隶属机关重要的协调性工作的公文;下级机关重要的请示、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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