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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东南州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州财会〔2014〕25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3.高级资格。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①《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务职资格评审条件。②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60号)文件》规定。
二、报名方式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 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持报名受理单到县财政局会计股(县财政局二楼)确认交费。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0855—5320315。
三、报名时间
2015年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5日-31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1月12日至1月30日;2015年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节假日除外),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30日。
四、考试时间
2015年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中、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2日-13日举行。
五、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料: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会计资料: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三)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达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贵州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贵州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六、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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