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药品使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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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硝酸咪康唑乳膏 |
英文名称 | |
产品分类 | 药品/化学药品/抗微生物药物 |
用途分类 | 抗菌消炎类/体癣 |
主要成份 | 硝酸咪康唑 |
剂 型 | 乳膏剂 |
用 途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 |
2.指(趾)甲感染 | |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 |
3.念珠菌阴道炎 | |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
产品说明 | 【作用类别】本品为皮肤科及妇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
【规格】2% | |
【不良反应】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
【注意事项】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 |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 |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 |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 |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理作用】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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