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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4〕126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2015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5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5月30日-31日进行。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该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签字笔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5月30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下午14:00-16: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5月31日 | 上午9:00-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
二、考试管理模式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模式为滚动管理。其中,参加全部科目(即考全科)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两年滚动,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者,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指定科目的考试为合格。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记住档案号,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经研究确定,调整报考二级建造师资格条件如下: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
(二)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的;
(三)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的;
(四)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
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增项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络方式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须于2015年1月6日15:00至2015年1月19日11:00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根据《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1),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提交报名信息。(咨询电话:0551-63457905)
各市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现场审核报考资格
全省实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核,凡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相应年份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流水清单),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报考“增项”相应专业的考生须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建筑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培养的学员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其在校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各市人社、建设部门于2015年2月5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各市信息管理人员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后台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作资格审查通过标记。各市于2月13日前将《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计表》(附件2)报省人事考试院。
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5年1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交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于1月22日将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材料和《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送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场进行省直考区报考资格终审。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缴费方式
2015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缴费全省均实行网上支付。凡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缴费流程,于2015年 2月10日16:00之前通过易宝或支付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考生缴费成功与否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报名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支付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0571-95188。因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考点一律设在省辖市所在地。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编排。考生可于2015年5月26日16:00起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和建注函〔2014〕126号文件规定,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费收费标为:50元/科,另上缴6元/科试卷费,共计56元/科。
七、注意事项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或护照)、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答题前应特别注意:1.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执行。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性强,要求高,各市、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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