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管理:
我国在孕产妇管理方面,多年来建立健全了孕产妇保健系统与孕妇管理,普遍实行孕产期系统保健的三级管理,着重对高危妊娠(妊娠期有某种并发症、合并症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及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进行筛查、监护和管理。目的是为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患病率,提高母婴生活质量。
1.实行孕产期系统保健的三级管理。
2.对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 通过确诊早孕时的初步筛查及孕妇的每次产前检查,均能及时筛查出高危因素的孕妇。
3.产前检查的时间 产检时间:理想的产检开始应在怀孕第4个月以前,理想的产检总数应在9次以上,少于5次则为产检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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