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报名件及笔试科目适用于2008年云南省省级公务员招考及各地州市公务员招考。
一、报名条件
招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需持毕业证方可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08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在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06至2008年内任何 中作弊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二、笔试
2008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笔试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科目
这两门科目的考试范围以《云南省2008年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总计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