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
来源: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1436 次 日期:2015-01-06 14: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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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各部门:

根据《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学院2015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在编在岗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包括晋升、转评、转系列等。

二、评聘条件

本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原则上仍按闽教职改〔1997〕

010号、闽科职〔1993〕02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文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教师非高校系列转评高校教师系列按闽教职改〔2000〕30号文件规定执行。职称外语要求按闽人发〔2002〕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免试人员须填写免试审批表)。继续教育要求按《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聘任组织及职责、聘任程序按《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理解、把握相关系列职称评聘条件,根据省教育厅职称评审惯例,2015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补充说明如下:

(一)转评高校教师系列

1、非教师系列转评同级高校教师系列的条件与高校教师系列正常晋升的条件相同。同时须具备:(1)同级原职务任职满1年;(2)在高校任教满1年;(3)在高校任教期间新发表论文1篇。转评中、高级职务暂不作学位要求。

2、教师非高校系列转评高校教师系列,须先转评同级高校教师系列职务并任职满1年后,方可晋升高校教师系列。不得由教师非高校系列直接晋升高校教师系列。转评助教须有学士学位。

(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申报评聘高级职务,其论著要求参照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其科研成果按闽科职[1993]020号文件规定条件执行。

(三)实验技术系列

实验系列的评聘条件与高校教师系列的评聘条件相同。

(四)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

1、已评聘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同级职务的条件与正常晋升同级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的条件相同。

2、由国家机关调入高校教育管理岗位的人员可直接评聘相应级别的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但评聘条件与高校教育管理人员正常晋升相应级别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的条件相同。外语按年龄符合免试要求的可以免试1次。

(五)破格晋升

申报破格晋升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破格晋升任职条件(闽教职改[1997]010号)中的两项。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聘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及任职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二)论文(著作)要求

1、正常晋升副高级职务人员须提交2篇(部)送审代表作;正常晋升正高级和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人员须提交2篇发表在学报级刊物上的论文作为送审代表作;破格或越级晋升教授、研究员须提交3篇(部)送审代表作,其中须有2篇发表在权威刊物上。专著限1部。

学报级刊物指:普通本科大学(学院)学报,国家部委所属研究院所、全国性专业学会分会主办的学术刊物,收录到《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以发表文章当年度公布的核心版目录为准)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以发表文章当年度公布的核心版目录为准)的核心期刊,均须有CN刊号。

权威刊物指:国家部委(不含下属研究院所)、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全国性专业学会(不含分会)主办的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或已认定的国内知名大学学报,或国外相当上述级别的学术刊物。

2、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提交评审的论文(著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篇(部),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提交评审的论文(著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篇(部),破格晋升按要求提交。未提交的论著,如填入申报表或简明表,科技处应予认真审核,如发现填报造假,一经查出,取消评聘资格。

3、专著、译著、教科书等著作的字数不累计。专(译)著、教科书若为合著的,其个人撰写字数以著作中标明的字数为准,未注明个人撰写字数的,按合著人数平均计算字数。

4、提交评审的论文均须是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须是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一号多刊、一号多书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等,均不计入文件规定的论著数量。

(三)材料打印及报送总体要求

1、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请勿修改表格已有的内

容和格式。

2、请认真如实填写各种表格内容。各种表格如要求手工填写,须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一律不得用圆珠笔填写。所有材料中涉及的签字,请用钢笔或水笔手工签名。

3、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A3纸打印)须经教务处审核盖章,计算办法分别按闽生工院〔2007〕9号文件、《福建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评审工作补充规定(试行)》的规定执行。科研项目及成果须经科技处审核盖章。

4、用于参评的论文或著作均需提供原件,并附相应的期刊及论文检索证明。第二作者及以上作品只需提供复印件。英文论文则需按照院聘委会办公室提供的统一格式打印作为封面,并附相应的SCI或EI检索证明。

5、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的送审材料封面及内含的代表作复印件、期刊证明、论文检索证明、《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中均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隐去上述信息后再打印或复印三套)

6、申报人员编码要求:申报人员编码是每个申报人员在此次评聘过程中唯一的编码标识,须在所有相关材料封面的左上角标明。编码工作由各部门具体负责此次评聘工作的人员负责。编码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两位为部门代码,第三位为申报评聘职务级别代码(正高:1,副高:2,中级:3,初级:4),最后两位为部门申报同级别职务人员流水编号。

7、所有申报材料均须经考核推荐小组审核,签注意见并盖章。相关材料复印件(A4纸复印)均需申报人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并按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

8、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按院聘委会办公室提供的统一格式打印,贴上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所在部门、姓名、申报职务、联系电话等。

四、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9日下午2:00,申报人到人事处办理年度考核表借出手续及继续教育证书领回手续。

2、2015年1月13日前,申报人员向所在考核推荐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应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3、2015年1月20日前,各专业评议组对申报人的专业能力及专业成果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2015年1月26日前,各考核推荐小组对通过专业评议的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结果连同申报材料、汇总表一并报院聘委会办公室。

5、后续程序开展时间视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职务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开展,同级职务的晋升、转评或转系列等同时进行。

2、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相应文件包。请登录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自行查阅并选择下载填报。网址:http://www.fjvcb.cn/zzrsc/show.asp?id=430。

3、申报破格晋升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填写《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并参加院学科评议组组织的考核答辩。

4、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高级职务每人750元(其中评审费55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中级职务每人450元、初级职务每人300元。由院财务处统一收缴。

5、请申报人及各级评聘机构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如因材料不完整、录入错误或逾期上报等原因而影响评聘工作,由申报人和相应评聘机构自行负责。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26日

附:2015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人员登记表

温馨提示:

《2015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人员登记表》来源于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最近更新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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