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岑巩县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事项有关问题通知
来源:岑巩县人民政府 阅读:1136 次 日期:2015-01-09 14: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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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4〕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4〕130号)精神,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日进行,为做好我县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非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的人员,以及学制达不到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要求的,严禁参加考试。

二、报名管理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2月1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根据具体情况,我县选择在2015年1月29日—2月5日期间进行。

2、现场确认地点:岑巩县政务中心(思州文苑)2号厅。

3、申请人报名参加考试应提交的材料。

(1)《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1份(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申请人为2015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由所在学校盖章,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往届考生)的由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

(3)2015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交本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书”及学校拟报教育行政部门发放毕业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学籍名单”(名单须提供Excel表格电子文件)。

(4)非应届毕业生(往届考生)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以及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的“2014年考试成绩单” 1张。

(5)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上传和提交的照片必须相同,并为考生本人近期证件照(白底)。

照片要求: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 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含提交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试管理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可为考生重新采集照片信息上传并提供办证照片,确保准考证的制作及考试合格后资格证的办理。

(6)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须有所在学校、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专业实务

5月16日

09︰00—11︰00

实践能力

14︰00—16︰00

四、考试成绩及效用

一次考试两个科目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为考试合格,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现场确认报名工作。县卫生计生局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在现场确认期间,安排专门人员,配备网上确认设备(宽带网、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等),保证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考试文件要求和省考区办公室工作部署,将考试报名文件及信息及时通知给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报名考试。

(3) 收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按照《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3〕54号)执行,即:每人每科60元,共考2科。

(4) 规范报名信息

1.填写的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

的,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名称)填写,不得简写。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或工作单位为私营医疗机构的,填写经当地所属卫计委注册的“医药卫生机构”名称填写。

2.毕业学校及专业必须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

3.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五)未尽事宜按照《护士条例》(国务院令517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护考办发〔2014〕4号、卫人才发〔2014〕130号文件执行。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4月23日—5月16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存斌、吴如庆 电话:0854-3574767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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