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做好选聘2015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阅读:1048 次 日期:2015-01-10 09: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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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安排,拟在2015届本科毕业生中选聘8-10名“品学兼优”的毕业生留校任辅导员工作,就业见习期一年,发放见习期生活补助,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正式留校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为了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15届本科毕业生留校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立新院长任组长,杨忠林、黄新民、徐唯诚任副组长,校党政办、人力资源处、教务处、招就办、学生处、组宣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抓好此项工作。

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推荐条件

1、爱党爱国,爱岗敬业,遵法守纪。

2、201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品学兼优。

3、具有良好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掌握和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担任学生干部并获得“校级优秀”者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6、参与学校招生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

三、工作程序

1、二级学院推荐校留人选。

2、相关单位审(考)核推荐人选。

3、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院长批准。

四、职责范围

1、人力资源处:会同校党政办,负责推荐人选的面试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考核,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进行推荐人选的审(考)核工作,整理有关资料,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2、二级学院:按照推荐条件,负责本院留校学生的考察、人选推荐。

3、组宣部:负责审查推荐留校人选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

4、教务处:负责审核推荐留校人选的文化专业课成绩及各类别等级证书。

5、学生处:负责审核推荐留校学生近二年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会活动及各种表现、奖惩情况。

6、计算机教学中心:负责考核推荐人选的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技能。

7、招就办:负责审核推荐人选近二年的招生情况。

五、时间安排

此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和调查摸底阶段(1月6日至12日)。各二级学院负责做好留校工作的宣传和调查摸底,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

第二阶段:审核阶段(1月13日至1月20日)。由人力资源处组织协调校党政办、组宣部、教务处、学生处、计算机教学中心、招就办按照职责权限,对留校人选进行审核和考核。开展考核时,相关单位应邀请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和学校纪委人员参与。

第三阶段:审批阶段(1月21日至23日)。人力资源处负责整理相关资料,向领导小组汇报留校人选考核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留校人选。

六、工作纪律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权限,规范开展毕业生留校工作。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私下许愿、收受礼品等不良之风,做到留校条件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增强透明度,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人力资源处

二0一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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