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红塔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玉红政办发〔2003〕6号)和《关于红塔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玉红政办发〔2003〕20号)精神,结合红塔区事业单位实际,现将玉溪市红塔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事业单位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1975年10月21日后出生);
(三)红塔区户籍;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红塔区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站 | 林木种苗管理执法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林学类专业 |
红塔区营林站 | 造林规划设计 | 2 | ||
红塔区农机化学校 | 农机推广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农机、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工程、农业推广、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工程机械运用技术、汽车驾驶与修理、汽车拖拉机运用与维修、汽车维修、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 |
红塔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 农业工程管理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农业水利工程、农业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红塔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动物检疫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动物药学、动物防疫及检疫、兽医医药、动物植物检疫 |
红塔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 地质勘测设计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工程地质勘查、地质工程、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 |
红塔区环境监测站 | 环境监测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环境类专业 |
红塔区电视台 | 新闻采访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
红塔区文化馆 | 戏剧编剧、办公室文秘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艺术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 |
红塔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北城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社会事务管理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城镇建设、文秘及相关专业 |
玉带路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畜牧兽医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动物生产与动物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 |
研和镇畜牧兽医站 | 畜牧兽医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动物生产与动物医学类专业 |
相关相近专业参照《云南省 录用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10年修订)》进行审核。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1日 —— 10月22日(8:00 –17:30)
报名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玉溪市玉兴路68号)
2、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笔试费50元。
考试前两天到玉溪市红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若有变化以《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程序。
1、笔试
(1)笔试开考条件: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数达到3:1的比例才能开考。
(2)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11月3日上午9:00 — 11:30
笔试地点: 以《笔试准考证》注明为准。
2、面试(分岗位进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的比例≤1:1时,实行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
(2)面试内容:个人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及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体检、考察,体检医院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实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由红塔区人事劳动局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
七、招聘纪律
(一)通知时效。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红塔区人事劳动局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若在考试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八、本通知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玉溪市红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877-2025135
玉溪市红塔区人事劳动局
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