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持证人员办理省内(不含大连)调转的,应登录“辽宁会计网”从业资格信息变更专栏,填写并提交调转申请,持相关有效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登记(调入我市的请到营口市财政局办理)。
相关证明包括: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调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岗位证明;
(四)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持证人员到外省工作或居住,办理外省调出的,应携带下列材料到营口市财政局办理调出手续。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持证人员应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外省持证人员到我市工作或居住办理调入手续的,应自外省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下列材料到营口市财政局办理调入手续: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四)调入单位相关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岗位、行政职务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持证人员在调出地已经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将本人工作单位、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日期、会计工作岗位、行政职务等会计从业信息在调出前记载完整,并取得主管部门的复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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