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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我院决定面向我区退伍军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其中男性不少于9人),主要协助从事征地拆迁行政非诉讼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1、户籍为荷塘区范围内退伍军人;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高男性在1.70米以上,女性在1.60米以上,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熟悉计算机操作与应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1月26日止;
2、报名地点: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政工室(株洲市荷塘区红旗南路208号法院办公楼506室)
3、电话咨询:0731-22511008、联系人:王艳、唐一舒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退伍证、表彰奖励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荷塘区人民法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或登录网址为htqfy.chinacourt.org的荷塘法院网公示公告栏下载)一式两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方式予以确认测试资格。
三、测试、考察与体检
1、测试
主要测试参加招聘人员的计算机中文录入、编辑,法律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思维能力等,测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
按招聘计划数和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方式采取走访座谈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3、体检
考察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验标准进行。
四、工作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我院其他聘用人员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实施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区有关部门实施监督。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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