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单招简章
来源: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1170 次 日期:2015-01-14 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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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江苏省2015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均达到4C1合格。

凡未报名参加2015年高考的考生,必须到当地招办办理补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号,否则不具备单独招生报名资格。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未达到4C1合格的可在单独招生报名期间到当地招办办理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

备注:最终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考生报名必须提供2015年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凡未参加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到当地县(区)招办补报名并领取考生号。

(1)报名形式:考生可通过www.wxitzs.edu.cn(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或www.jseea.cn(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到学院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两份(A4纸)。

(3)现场报名地址: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J3-103室)。

(4)报名时间:1月15日--2月5日

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四、确认交费

考生报名后必须进行信息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确认交费手续可到学院现场办理,也可通过“汇款+邮寄”方式进行。

(一)信息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两份(A4纸),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一份由考生签字确认后连同报名汇款回执复印件于2015年2月1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邮编:214121,收件人:孙老师,邮寄时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考生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月10日前来校办理信息确认与缴费手续。欢迎中学老师来校集体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提交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二)考试报名费

学院严格按国家标准收取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费158元/人(其中报名费20元、三科笔试费78元、面试费60元)。

文化测试免考和校长推荐生只须缴纳报名费和面试费80元。

另外,参加体艺特长生项目加试的考生须缴纳专项测试费60元。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三)汇款方式

考生通过当地银行将考试报名费汇入我院帐号,具体信息如下:

户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交通银行中桥支行(行号:301302002319)

帐号:322000612018000148023

考生请务必在汇款回执备注栏内填写考生所在中学名称、姓名,以便核对。

五、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六、考核办法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采用“文化测试+面试”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

2、命题标准:按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标准进行命题。

3、笔试试卷分值:考生报名时自行选择试卷类型。

A类试卷:总分270分(其中数学120分、语文50分、英语100分)。

B类试卷:总分27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50分、英语100分)。

4、笔试时间:语文+数学120分钟,英语60分钟。

5、笔试组织:由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密封阅卷评分。

(二)面试

1、组织:学院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2、形式:考生自我介绍、才艺及作品展示,现场抽题解答,专家提问,专家集体评分。

3、总分:200分。

(三)考核内容及日程安排

时 间 科 目 考核地点
3月30日 上午(08:30-11:30) 语 文、数 学、英 语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
下午(13:00-18:00) 面试、特长生项目加试

(四)相关要求

考生须在3月29日(8:30-16:30)到学院报到并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确认身份后,学院发放准考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笔试和面试。交通、食宿自理。

文化测试免考生、校长推荐生也可以3月30日上午(9:00-11:00)到学校招办报到,领取准考证,下午参加面试。

七、文化测试免考政策

1.对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1A3B及以上的考生,可以凭《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文化测试免考申请单1》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申请免考文化测试,只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2.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以凭《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文化测试免考申请单2》申请免考文化测试,只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注:申请免考的考生须已办理2015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单独招生网站成功进行网上报名。经学院资格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按以下方式录取。面试为“优秀”的考生按第一专业录取,面试为“良好”的考生满足所填志愿的前三个之一,面试为“合格”的考生满足所填志愿的六个之一。

八、校长推荐生的选拔

1.学校资质:江苏省内全日制普通高中

2.推荐对象:江苏省内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至少有一项突出特长,且有技能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实施程序:中学申请---我校评审中学资格---校长推荐---我校审核公示---单独面试---预录取公示---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批。(详见我校《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4.我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推荐生计划150名。

九、录取办法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

(二)录取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三)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四)申请文化测试免考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录取。

(五)校长推荐生的录取:推荐生面试合格后,按推荐专业录取。每专业录取推荐生人数不超过计划的1/3,如超过,按面试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六)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七)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50、40和30分;省级分别加40、30和20分;地(市)级分别加20、10和5分。

2.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加30分。

3.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学院将根据考生2014年前(含2014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5.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8.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经考生申请,专家委员会测评,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在学院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破格录取。

9.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学生,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分别加50、40、30和10分。

10.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获得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分别加30、20、10分。

11.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获得十级、九级和八级的考生,分别加20、15和10分。

考生申请及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与报名确认表以及汇款回执于2月10日前一并寄至我院招生办。证明材料的原件于领取准考证当天(3月29日)交学院招生办校验。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十一、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5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30名。

(一)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人数
艺术特长生 声乐 4
舞蹈 4
器乐 5
播音与主持 2
体育特长生 田径、篮球 15
合计 30

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二)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相关材料请与报名确认表以及汇款回执于2月10日前一并寄至我院招生办。

(三)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通过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3倍。参加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还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

(四)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成绩通过且单招考核总成绩不低于相关科类最低录取线下50分。

十、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1月15日-2月5日 20日日日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2月10日前 考生汇款、邮寄材料
3月29日 发放准考证、校验加分项目证明材料
3月30日 笔试、面试、特长生项目加试
4月20日左右 网上公布成绩
4月30日 网上公布省考试院的批准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我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此项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考和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未录取的学生可以继续参加高考和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待遇完全等同于高考普招考生。

(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三)入学后学院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体检等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J3-103室。

乘车路线:无锡火车站乘77路、市内95路公交车至江南大学(无锡职院)站;

市内105路到锡铁巷站下车向前至红绿灯口右拐200米至学校南门。

咨询电话:0510-81838878、81838888、85916111、81838877(传真)

电子邮箱:wxzy1257@wxit.edu.cn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www.wxitzs.edu.cn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wxit.edu.cn

十五、本招生简章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具体招生简章以考试院公布为准,未尽事宜请注意学院招生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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