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2015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的通知
来源:湖北警官学院 阅读:1647 次 日期:2015-01-14 15: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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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班(离校生)及社会(系统)考生: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认真做好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4月份开始将不再使用原有的报名程序进行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班离校考生注意事项:

1.2013年之前注册的考生必须先到成教处自考科刷身份证进行在籍考生验证后方可报名。

2.全部课程已考过但没有办理毕业证的考生不需要进行在籍考生验证。

3.已完成在籍考生验证后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成教处自考科微机室进行4月份考试报名。

二、社会(系统)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等待主考院校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武汉市硚口区自考办(硚口区营房二街50号宝丰路艳阳天酒店旁,联系电话:027-85890545)进行现场确认、照相(现场确认时间为元月20日-25日)。

①.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注册页面选择“新生注册”, 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核对个人资料、报考专业等相关信息,并准确选择考试地点。考试地点一旦确认,不得自行更改,如需调整,须履行考试地点变更手续。

②.在籍考生(已取得湖北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在注册页面选择“在籍注册”,考生服务平台将显示考生登记过的相关信息,考生应认真核对和完善。在籍考生持有或获得过多个自学考试准考证的,注册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准考证,准考证一旦选定,只能使用该准考证参加并在相应考区考试,使用其他准考证取得的考试成绩将按相关程序合并到注册时所选择的准考证上。

2.没有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网上注册审核一律不予通过。

3.符合注册条件且相关程序都已完成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自考科现场报名缴费(网上报名缴费无效)。

三、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

(一)助学班(离校生)考生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1月12日至14日

2.报名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南院教学楼西附楼四楼微机室

3.考试科目安排:见附件

(二)社会(系统)考生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1月26日至27日

2.报名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南院教学楼西附楼四楼微机室

湖北警官学院自考办

2015年1月12日

考试科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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