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现场资格审核(初审)
新考生(含:二建增项及考评结合)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15日,上午9:00—11:45,下午2:00—5:30,审核地点: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淮安市清河区大治路22号。
二、新考生(含二建增项及考评结合人员)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首次报考二级建造师人员(不含二建增报考生和考评结合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了便于现场资格审核和减少省住建厅资格终审退回人数,严肃考风考纪,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包括函授、网络教育、成人自考、夜大、电大等,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其中中专学历必须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6)中专及以下学历(包括初中、技校、高中、中专等)须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中心出具并盖章),缴费年限须与施工管理工作年限一致,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须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其他学历备查社保缴费记录单。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二建增项考生)”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工程类助理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4、老考生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增项”和“考评结合”考试报考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5、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所在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如由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考生所在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居民身份证号码改动不得涉及出生年月。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明到资格审核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更改信息办理时间:1月12日—14日,上午9:00—11:45,下午2:00—5:30,地点: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淮安市清河区大治路22号。
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考信息修改。缴费之前,请再次确认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一旦缴费成功,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
三、咨询电话
报名条件:12333、83671403、89330169
照片审核:89330169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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