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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司法局安全保卫、卫生保洁工作,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门卫兼保洁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隆回县(户籍)人,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2.初中及以上学历;能更换电灯灯座、水龙头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志愿从事门卫兼保洁员工作;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岗位职责
1.24小时在岗(值班室兼做个人住房),早6时开大门,晚11时关大门,规范院内车辆停放,原则上不允许外来车辆在院内停放。
2.负责办公楼1-6楼卫生间、楼梯、走廊、会议室,院内前后坪、水沟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3.负责花坛修剪及杂物清理工作;
4.负责办公楼自来水龙头、水管、阀门和各办公室电路小故障维修、灯管更换等工作。
四、工资待遇
1800元/月(含福利及个人应承担的保险费部分)
五、招聘程序:
1.征聘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原件到县司法局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13873924832,8232385。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月20日下午5:30.
2.组织面试:组织对应聘人员面试,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人员确定后,被聘用者需加入某合法劳务公司,本局与劳务公司签订用人合同,被聘用者工资由劳务公司发放。
隆回县司法局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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