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具体流程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 阅读:870 次 日期:2015-01-15 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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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学申请

时间:2015年1月3--16日

方式:中学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申请格式见《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

二、资质评审

时间:2015年1月17--18日

方式: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中学进行评审,确定具备2015年度“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名单。

三、信息公示

时间:2015年1月19--25日

方式: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对获得2015年度“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名单和推荐名额进行公示。

四、上报推荐材料

时间:2015年2月7日前

方式:中学须在推荐完成后及时向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交以下材料备案:

1.实施方案、报名办法和遴选程序;

2.报名名单与最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信息公示及反馈情况;

4.中学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说服力,避免定性描述(一生一份)。

五、审核推荐材料

时间:2015年3月

方式: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生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名单。

六、推荐生信息公示

时间:2015年3月12日前

方式: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对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面试与预录取

时间:2015年4月

方式:经公示合格的校长推荐生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养测试,按照相关录取规则预录取公示(录取规则详见招生简章),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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