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的书写要规范。不用错字、别字、异体字,包括不用胡乱简化的字,一切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汉字简化表为主。这就是公文的书写规范。
词,不要生造词头,注意正确运用现代高科技新术语;用书面语,不用口语;用现代汉语,除已通用的个别文言词(如“其、之、者、所”、广泛使用的成语之外,不要文白夹杂,故意简古。这也是文风问题。重叠式要慎用,如可用“方方面面”、“形形色色”,不可以用“开开心心”。
遣词造句,也要规范。除“值此……之际”等已经通用的句式外,一般不用文言句式。重视“约定俗成”的习惯,不用“好好看”、“我紧张你”、“特科长”等世俗新语。
标点符号要使用正确。常用的16种标点符号,要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所颁布的《标点符号用法》(自1996年6月1日起实施)为标准。
要做到字词规范,标点正确,只有靠平时多读、多写、多留心、多查阅、多商量,多增加一点责任心。因为责任心才是写作公文的动力,正如激情是产生文学作品的动力一样。此外,还要明确以什么为标准。
“我有一言应记取,文章得失不由天”(鲁迅:《别诸第三首》)。广大秘书工作者要树立信心,勤学苦练,相信一定会在贯彻新《办法》的实践中写出篇幅简短、信息量大、有实用价值、提高行政效率的好公文。
更多信息请查看文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