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15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来源:东北大学 阅读:845 次 日期:2015-01-17 14: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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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

一、报名条件

高中阶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就读,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具有2015年保送生资格,且经中学推荐的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语种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为英语、日语、德语和俄语,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确定。外语类保送生只能录取到所考外语语种对应的外语类专业。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我校2015年保送生的报名、上传照片、缴费、打印准考证工作均在网上进行。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www.neuzs.com),按提示完成报名,并打印报名表。报名截止2015年3月1日。

2.递交报名申请材料

考生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为:

①《东北大学2015年保送生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A4打印,中学校长签字盖章);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公章);

⑤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①—⑤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中学负责收齐本学校所有报名考生的材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EMS快递到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到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合格或未按时寄达,视为报名无效。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考核与录取

1.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3月8日公布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3月10日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考费2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17日;考试地点为东北大学校内,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外语类保送生考试内容为人文综合素养、外语综合(含听力)、阅读及写作、口语及综合能力。

3.考核确定为拟录取的学生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由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按教育部规定的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五、监督机制

1.东北大学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

2.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应严格把关、认真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并取消推荐中学三年推荐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004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信箱:ddzsb@mail.neu.edu.cn

七、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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