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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2015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现将我校2015成人本科学生申请学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2015年1月和2015年7月毕业的河南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
二、符合《河南教育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学位外语准考证、毕业前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2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在面授期间到所属系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系自定)。
三、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到所属学院认真填写《河南教育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学生在校成绩由学生所在院、系填写,教务处复核。各院、系一定要认真、如实、规范地填写学生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由填写方承担。
四、各院、系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时间及准考证号)、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是否符合《河南教育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各院、系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请各院、系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的相关信息按附件表格(汇总表见教务处网页)要求,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年级、专业,进行逐项填写。学位信息将由学校向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提交,进而向省教育厅学位办提交,是以后进行学位认证、学位审核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和学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学位)档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方承担。学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学位申报表和照片在2015年3月9日,报送到教务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01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彭博 何维谦,联系电话:69303811。
六、学位申报工作关系每位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望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报手续,按时报送材料。
教务处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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