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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医疗卫生专业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名额为60名,其中龙南县人民医院30名,乡镇卫生院30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5年应届毕业者除外)。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三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在其他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均指本岗位的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岗位要求的学历含在职期间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国家认可的学历;
3.岗位要求的学历含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
4.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门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规定为准;
5.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与上述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也可报名;
6.年龄和学历要求以2015年7月30日为截止计算日。
(四)其他条件
1.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时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原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自由职业人员报考时,出具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户口簿及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明即可报名。
3.自由职业人员如拟被我县卫生事业单位聘用,须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的原则和方法
(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因岗选人,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多层次人才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的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对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备本专业执业医师以上,或大专以上学历、本专业中级职称资格人员,由龙南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经过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后,符合聘用条件者由县人保局办理聘用手续。
2.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其中笔试分占60%,面试分占40%,分数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应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为一张试卷),面试采用临床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
3.加分项目
①报考龙南县人民医院岗位的,具备以上报名条件同时具有在龙南县二级医院执业三年以上经历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加2分;
②个人取得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比赛(2012-2014年度)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省级以上技能比赛三等奖以上加4分。此项目加分不重复,以所加最高分计。
以上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折合笔试成绩后计入)。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1月20日—2015年1月31日,下发相关文件,并在龙南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宣传我县招聘卫技人员工作具体情况,营造社会推荐人才,推进改革的浓厚氛围。
(二)报名的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日—2015年2月28日
2.报名地点:龙南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局)。
3.报名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执业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2)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3)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报名条件要求全日制学历的需提供报到证。
(三)资格审查
2015年7月30日前,龙南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综合考试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时间:2015年4月15日前;在龙南县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其内容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
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笔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卷结束后,由龙南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笔试按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开考。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五)面试
面试成绩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招聘职数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六)确定初步入围人选(2015年5月15日前)
根据应聘人员在本次应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条件顺序确定:
1.第一学历高者优先;
2.优先取得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3.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核(2015年6月1日前)
1.体检由龙南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2.考核由龙南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具体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关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拟确定为聘用对象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根据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后本人放弃录聘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2015年8月1日前)
1.龙南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保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经上级批准并通知其本人后10天内未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人事代理,纳入所在单位编制管理,一经聘用,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本次聘用的卫技人员受聘5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给予解聘。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龙南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温馨提示:
《龙南县2015年度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doc》来源于龙南县人民政府,最近更新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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